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能否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6:50:20 393 人看过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能执行。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执行措施。

一、劳动仲裁赢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公司不给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法院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本人申请执行时,一般情况要带本人身份证明,执行申请书,裁决书原件,裁决书生效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有时候还需要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证明(通过工商机关查询)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快、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欠钱法院怎样强制执行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台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 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质量保证期满后是否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应退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否则应在缺陷期结束后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资金工程承包合同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一)保证金预留和退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
    2023-05-07
    377人看过
  •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最终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些体会。1、项目管理部的设立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部,在建立项目管理部时需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项目部人员配备:一般的项目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我个人认为不论建设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如何,项目经理是必须明确和必不可少的。2)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权责,以免在工作中产生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实施。2、“三大”控制的管理2.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要想成功地管理好工程项目就必须将质量问题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2023-06-29
    213人看过
  • 如何撰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报告
    如何撰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报告。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整。质量保证期为,年月日验收合格。根据合同规定,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到年月日止,现申请付款。建设单位:申请日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自质量保证期之日起,乙方未履行《工程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合同》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保修义务的,质保期管理部可按相应要求将违约责任书提交质量保证金扣款(或部分扣款)管理部,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审核。质量保修期管理部应将本合同通知乙方,公司财务部应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提交扣款通知,以扣除上述金额。当满足退货条件时,本合同乙方应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提出退货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合同页及合同现场造价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部门、付款申请单、质保退回审批单、财务报表(原件第二联)、发票复印件一份。3。质保期管理部在《质保金返还审批表》上签署返
    2023-05-07
    262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缺陷责任
    2023-06-04
    435人看过
  • 工程建设领域质保金制度
    工程质保金规定是: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3.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什么是项目工程质保金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到具体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2023-07-18
    359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区别,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区别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区别是:质量保修金是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保证金用于保证施工质量,来源于施工单位,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二、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有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有: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三、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手续流程是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支
    2023-06-19
    340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保金3%最新保证金实施了吗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的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只有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在各个阶段都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这样才能够使得建设工程质量过关,安全性能提高。最近实行了建设工程新的质量保证金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保金3%最新保证金实施了吗?一、建设工程质保金3%最新保证金实施了吗?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有哪些?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
    2023-06-21
    18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二000年八月二十二日发包人(全称):____承包人(全称):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
    2023-06-10
    2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出质保程序
    房地产开发
    (一)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二)质量保修期;(三)质量保修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
    2023-02-26
    2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且签订相关的合同书。《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
    2023-06-18
    278人看过
  • 如何监督建设工程质量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对于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行为、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保障。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些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进更多具有先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充分挖掘这些人才的潜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达到专业化、标准化。最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国际接轨,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法制化。众所周知,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多方共同参与的,因此它也决定了建设
    2023-05-02
    2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建设工程质量应由质检部门认定,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二、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分项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单位与分部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初验,并且核查竣工资料后。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验收报告。经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并经监理整改复查后即可交付使用。此过程就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三、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方面?(一)建设工程
    2023-06-04
    65人看过
  • 设备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质量保证金
    一、设备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质量保证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设备的买卖时,买卖双方是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条款的,如果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的,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五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二、什么是买卖合同质量保证
    2023-06-12
    362人看过
  • 哪些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理?
    工程监理是为了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而需要第三方提供监理,检查工程质量、工程价格的指定以及一些其他施工行为。有一些施工单位本事具有监理能力就不需要第三方监理机构的介入,但是,不是所有工程是否监理都是自行决定的,有些工程必须要进行监理,那么,哪些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理?必须要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a供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项目b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c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d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e其他公用事业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
    2023-04-19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控制能力考核中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干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3
      符合条件的可以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由国家机关直接执行。比如需要人民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先提起诉讼,最后根据审判结果,凭相应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 一般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大概几天返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至五年不等。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5
      是要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如果说在工程完成之后,质量要经过了相关的检验完成后,就应该将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返还,至于这个期限是多久,在工程交付完成使用后一年内返还。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暂行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1
      铁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建设项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所包含的、且经验收合格的正式工程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完成过渡任务的过渡工程不属于保修范围。桥梁、涵洞、隧道、明洞、无砟轨道的主体结构和路基主体及支挡结构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