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9 22:25:22 496 人看过

一、合同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合同仲裁程序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当事人选定仲裁员或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然后仲裁委员会通知开庭日期,开庭。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

二、合同纠纷仲裁时间是多久

合同纠纷以仲裁方式处理的,一般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4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报经本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三、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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