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房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05:08 286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抵押权人其实就是债权人,所以抵押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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