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23:13 346 人看过

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旧城改造而搬迁的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

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地税局表示,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居住不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是: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大小,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

地税局进一步明确,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以及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都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普通住宅出售交不交土地增值税
    200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件》)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对土地增值税征管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征免税问题给予了明确。一、关于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标准给予了准确的规定。新的文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国办发[2005]26号中对普通标准住宅的规定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2023-05-05
    205人看过
  • 房企建造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问题: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还有门市,怎样缴纳土地增值税?有税收优惠吗?答:国务院令[1993]138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法[1995]6号文件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按吉地税[2005]76号文件执行。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提示:对于既建普通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财法[1995]6
    2023-04-24
    100人看过
  • 东莞:土地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住房暂免征税
    从2010年8月19日开始,东莞市土地增值税税率将进行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东莞市地税局将对土地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房2%,土地(委托国土局代征)5%,其他类型房产3%;核定征收率调整为非房地产企业及个人转让房地产5%,房地产企业销售普通住房不低于5%,销售其他类型房地产不低于6%.根据现行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的是房地产企业,非房地产企业与个人转让商铺、车位、办公楼、厂房等不动产及土地。据了解,东莞市现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1.5%,核定征收率分别为房地产企业3%,非房地产企业和个人1.5%.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成本,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5月25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随后下发了
    2023-06-07
    152人看过
  •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一、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里包括非普通住宅。个人销售的房屋类型如何判断,应主要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载明的登记类型确定。对于营业用房登记为住宅类型的,应据实判断,不能适用上述免税规定。二、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3)实行超率累进
    2023-05-04
    279人看过
  • 北京房屋交易税政不变普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仍将执行现有房屋交易税收政策,近期没有调整打算。对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与此同时,对于居住不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是: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目前,北京市执行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和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且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
    2023-06-10
    126人看过
  • 2023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指什么
    一、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指什么1、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就是土地增值税中的普通标准住宅。2、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
    2023-01-24
    204人看过
  • 重庆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自綦江的邓女士是一家台商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她很关心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她想搞清楚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9号)规定,以下4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对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1、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项目;2、经济适用房项目;3、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宅项目。
    2023-05-29
    199人看过
  • 土地转让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转让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取得收入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增值税只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收,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从项目中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物质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土地开发成本费用;(3)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屋、旧建筑物的评估价;(四)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收;(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累进税率: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50%,不超过扣除额的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额100%,不超过扣除额200%的,税率为50%。增
    2023-05-31
    394人看过
  •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可以合并计缴土地增值税吗
    【网友问题】土地增值税中关于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核算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中提到,应分开核算,否则不能适用普通住宅之免税规定。但是在实务中,经常会碰到普通住宅增值为负数,非普通住宅为正数的情况。法理上讲,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之优惠合并按非普通住宅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地方税务机关都强制要求分开,不予合并抵减负数,是否合理?【律师解答】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分开核算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一项基本要求。《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
    2023-05-04
    276人看过
  •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征土地增值税吗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的。出让,是有特别含义的,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实施单位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同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房产所有者(可以是各个政府部门机关单位),转让的客体是房产以及随同房产一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一、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个人不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不存在关于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说法。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
    2023-06-23
    191人看过
  •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土地增值税征免如何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
    2023-06-05
    405人看过
  • 北京互换二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案例]李先生在方庄有一套65平米小两居公房,建于1998年,产权证已满5年,当前方庄小户型二手房价在12000元/平米左右。由于这套房子面积较小,李先生想换一套面积稍微大一点的房子,位置可以相对稍远一点,最好在地铁周边或者交通较方便的地方。赵女士在天通苑附近有一套98平米商品房,建于2004年,该区域二手房价格8500元/平米左右,现在是其父母在居住。为了方便父母生活,赵女士希望在城区找一套房子,周边配套要比较成熟,附近最好有公园和医院,房子不需要很大。李先生和赵女士在朋友引见下,发现各自的房屋情况和所处位置都比较符合对方需求。为了更好地节约购房成本,他们都想到了换房的方式,能够节省一些税费的支出。于是,他们迫切想要了解具体的税费缴纳情况。据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专业人士介绍说,房屋交换过程中需要涉及到的税费,涵盖契税、营业税(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而根据北京相关
    2023-06-07
    300人看过
  • 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怎么算?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
    2023-05-09
    271人看过
  •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2006年3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土地增值税的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作了进一步规范。由于旧房扣除项目的变化直接关系到旧房土地增值额的确定,也会影响旧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现就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一、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的规定,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二)转让旧房不能提
    2023-05-05
    20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个人转让住房怎么计算土地增值税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3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规定,个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缴土地增值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转让房屋产权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
    • 纳税人既建普通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
    • 哪些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税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9
      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股权转让交税如下: (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
    • 企业间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征收,企业转让土地增值税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规定:“三、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了规避转让房地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常常会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然而本文认为根据土地增值税税额随流转而生以及使用四级累进税率的特点,前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