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诉讼费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13:18 137 人看过

合同中约定诉讼费用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格式条款的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用的承担责任,则应当对该条款进行明显提示或者说明,未作提示或说明的,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立。

一、保险免除条款的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范围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范围是: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三、定金合同的格式定金合同怎么写

我国法律没有对定金合同的格式、定金合同的撰写作出规定,一般由当事人约定定金合同条款的内容。一般来说,要写明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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