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的公示由哪个部门出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22:46:26 420 人看过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民法典》第243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由土地部门代征的也要开具完税证。一、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
    2023-06-19
    112人看过
  • 农村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是由哪个部门来决定征收的?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比较关注农村土地征收问题,进入到2018年之后国家也在通过政策改革来提高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让土地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然而农村土地征收依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甚至影响到农民朋友的根本利益。那么谁才有权决定征收农村土地呢?目前农村的土地征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类是国有土地征收;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征收,而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又根据土地种类分为:耕地、宅基地等等,而不同的土地决定征收的主管部门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以下!一、国有土地征收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指出,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面所有制和劳动群体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也就是国有土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023-06-03
    134人看过
  • 请批准100亩土地征用,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征地100亩需要国务院审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23每亩价格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23每亩价格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根据人口规模而定,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于种植作物,最高补偿是根据第
    2023-07-04
    233人看过
  • 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哪个部门实施
    1、土地征收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一、强制征地流程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在乡、村庄规划区内
    2023-03-19
    155人看过
  • 征地款不发由哪个部门监管
    一、征地款不发由哪个部门监管征地款不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确保征地款合理下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签订的补偿协议的内容,根据补偿协议要求的时间和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为准进行发放的,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
    2023-06-16
    16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过渡费由哪个部门出钱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过渡费由哪个部门出钱?房屋拆迁过渡费由房屋征收部门出钱,拆迁过渡费标准不是法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申请拆迁房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三、房屋拆迁需要遵守哪些规定?1、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实施拆迁。2、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3、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应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实施拆迁单位名称、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接受监督。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
    2024-01-07
    491人看过
  • 离职证明盖章由哪个部门出具
    人事部,盖公章。注意事项: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一、分公司法人要公章如何办理分公司法人办公章要到当地指定刻章的地点去办理: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公章申请书,这个是总公司开具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公章的一个证明,这个刻章的地方都知道怎么写,主要是要总公司盖章。3、分公司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二、离职证明需要盖什么章?离职证明,最好盖公章,不过盖人力资源也没所谓的,也可证明你离职,至少其他章就不行了。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三、就业
    2023-02-24
    391人看过
  • 事实婚姻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一、事实婚姻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事实婚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的单位出具。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二、同居是事实婚姻吗同居不一定是事实婚姻。同居是男女双方基于彼此有好感,一般是爱情的基础上,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而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虽然都满足了结婚的条件规定,但实际却又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便以夫妻关系对外公开同住一起,身边的亲戚朋友、邻里群众也认同两者是夫妻关系的结合。三、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由男女双方协商,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
    2023-07-17
    361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4重庆征地部门的公示期是多久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重庆征地部门的公示期是多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公示期最少是30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
    2024-02-04
    227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土地征收问题
    一、哪个部门负责土地征收问题土地征收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如下:1.根据规定,上报有批准权的部门;2.批准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事项;3.如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则举行听证会;4.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5.发放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三、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集体土
    2023-09-27
    286人看过
  • 土地征用协议应该与哪个部门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根据规定,该类只需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另一类是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申请的土地属于后一类,即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无论使用哪种土地,B公司都应向a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是a县人民政府向
    2023-05-08
    43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处置由哪个部门受理?
    一、集体土地处置由哪个部门受理?集体土地处置由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调查处理,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程序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农村。1、协商。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事实求是、互谅互让、公正合理、自觉自愿”原则平等协
    2024-01-18
    207人看过
  • 有权利征用土地的部门有哪些
    什么部门有权利征用土地?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村里可以征用,你可
    2023-05-05
    118人看过
  • 建设用地由哪个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
    2023-03-0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开发性土地征收应当由哪个部门公告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9
      国家征收土地,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地的,应当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土地使用权出让该由哪个部门进行进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依据土地法征用农村耕地取土应由哪个部门审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依据《土地法》征用农村耕地取土应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
    • 征收土地是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实施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土地征收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哪个部门管土地征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8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