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5:43:14 340 人看过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一、婚前房产婚后卖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两种情况:婚后再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二、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一方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房屋所有权。

三、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义务;

2、照顾孩子和女人的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性适当的分数,还可以在财产类型上将生活中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父母分割财产与儿女有关吗
    一、父母分割财产与儿女有关吗父母分割财产与儿女无关,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三、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
    2023-07-23
    180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在离异父母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2、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
    2023-05-31
    468人看过
  •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离婚程序
    夫妻离婚财产留给儿子需要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在房产局办理过户时,房管局同时会要求当事人办理赠与协议公证;3、赠与协议公证后,准备必要的材料。可直接到房管局转让。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
    2023-07-04
    233人看过
  • 离婚与财产分割的关系及先后顺序
    先起诉离婚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分割财产。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进行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
    2023-07-04
    219人看过
  • 父母婚前财产离婚后与子女有什么关系
    一、父母婚前财产离婚后与子女有什么关系并无多大联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至于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作出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婚前财产多久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都不会变为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
    2023-10-25
    322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的关系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不要孩子抚养权是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因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先通过协商处理,一般是均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存在过失等因素,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作出判决。能主动起诉不要孩子抚养权吗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主动起诉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抚养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成年为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和强制性。通常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2023-07-01
    352人看过
  • 分割财产的方法与离婚有关
    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一般是先看双方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的则由法院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分割。具体而言,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平均分配是优先原则,但不能平均分配的,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如果存在过错方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夫妻离婚之后怎么分割共同房产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双方如果能就共同房产的分割达成分割协议的话,按照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若不好对房产实物进行分割的,夫妻也可以将房屋变卖,就所得价款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8
    235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跟谁先起诉有关系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跟谁先起诉有关系吗离婚分财产和谁先起诉无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纠纷请律师有用吗?离婚案件请律师有用。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要根据如下情况来决定:(一)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情况,是很清楚还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点儿都不了解法律。(二)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的应变能力如何。(三)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有些事情,律师可以帮你去做,如策划离
    2023-06-12
    120人看过
  • 成年子女财产与父母有关系吗
    成年子女财产与父母没有关系了。子女在已成年的情况下,子女的财产就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经过了子女的同意,父母是可以无偿进行使用的,但是如果未经子女同意就随意使用钱财的,子女是可以要求父母进行返还的。一、抚养权和继承权有关系吗继承权与抚养权没有关系。抚养权一般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子女出生后就取的。不因父母离婚等原因消除,只有子女被合法收养或成年的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才算终结。继承权是法定人群对去世人的财产继承的权利,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可以享有继承权。二、继子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
    2023-06-27
    310人看过
  • "婚姻关系结束后子女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外子女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基础上予以分割。离婚时孩子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婚外子女有继承权么婚外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且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2023-07-11
    103人看过
  • 子女能否参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若父母离婚,应由其自行协商处理或是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皆不得参与分割之决策过程。在离婚状态下,夫妻共同财富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依照协议进行分割。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形,遵循保护子女利益、维护女性权益及保障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进行裁决。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面,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但针对生产与生活的现实需求以及财产来源的具体情况,在具体处理阶段也可能有所差异。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婚姻关系持续期内所获取的财产及其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属于各自、部分则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根据这些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
    2024-08-12
    37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与子女分割是否公平?
    当事人先提出离婚的,未必会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现在离婚一方出轨的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一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另一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
    2023-08-09
    476人看过
  •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子女有财产分割权吗
    一、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二婚后离婚的,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依据《民法典》规定处理,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二婚离婚子女有财产分割权吗二婚离婚子女一般是没有财产分割权。子女是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子女一般是没有财产分割权的,而且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因此二婚离婚子女一般是没有财产分割权
    2023-04-23
    273人看过
  • 离婚时属于赠与关系的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离婚时被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一、继承的财产可以否与配偶的财产发生纠纷继承房产跟配偶在通常情况下是有关系的。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房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二、搬家补助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搬家补助费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彩礼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如果没
    2023-04-01
    12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更多>

    #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子女与父母离婚时,子女监护权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3
      无论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与孩子的监护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死
    • 老人与子女的财产分割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8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与家长同居关系的子女有财产分割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1
      1、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1)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
    • 夫妻怎样分割财产与子女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0
      1、男方的婚前财产不能分割,是属于男方的一方财产。 2、婚后因拆迁补地的财产分割要查明拆迁的地是属于男方还是女方,是否有女方的份额,若属于男方切无女方份额,则女方无权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与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14
      离婚财产分割与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区别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的原则。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是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关系和审理离婚案件时均必须坚持的一贯原则。  同居关系没有合法婚姻做基础,在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具体财产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