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4:04:34 184 人看过

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包括参保范围和缴费、待遇享受等。

查社保、查公积金、查违章

预约护照、预约港澳/台湾通行证等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生育保险共有哪几项内容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如果生产的前后费用超过了报销费用怎么办?超支时要与医院签协议超出住院定额标准之外的部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对定额付费项目,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参保职
    2023-05-03
    238人看过
  • 聊城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补贴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办理手续:1、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2、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
    2023-05-11
    284人看过
  • 聊城生育保险缴纳费率有什么规定
    聊城生育保险缴纳费率恢复至1%据悉,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城自2008年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2018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8〕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在生育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要采取加强支出管理、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聊城结合当时生育保险基金情况,出台了《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8〕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在2018年10月将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并延续执行至今。自2018年1月1日国家计生政策调整,放开二胎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大幅增加,聊城2018年的
    2023-05-09
    231人看过
  • 聊城生育保险缴纳费率有什么规定
    聊城生育保险缴纳费率恢复至1%据悉,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城自2008年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2018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8〕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在生育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要采取加强支出管理、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聊城结合当时生育保险基金情况,出台了《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8〕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在2018年10月将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并延续执行至今。自2018年1月1日国家计生政策调整,放开二胎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大幅增加,聊城2018年的
    2023-03-01
    252人看过
  • 江苏镇江市生育保险待遇内容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1.享受条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
    2023-05-08
    296人看过
  • 聊城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象: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
    2023-05-10
    3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生育保险是什么, 共保四项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3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
    • 潍坊市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生育保险的主要保险范围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潍坊市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潍坊市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
    • 武汉市远程城区生育保险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 1.参保登记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的,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简言之:男方参保可确保女方生育医疗
    • 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内容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第一条为维护城镇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职工生育保险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四条市劳
    •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16条有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医疗费补贴标准)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