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产权受拆迁有什么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6:20:23 477 人看过

要看该房子是否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农村的房屋是合法兴建的,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兴建的,就算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拆迁也是有补偿的。

一、农村自建房子被拆除赔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没有具体明确的统一标准。农村的房屋拆迁,在性质上属于集体土地拆迁的范畴,因此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

二、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一般只有货币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三、不是在宅基地上的房子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

不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一般不能得到补偿,但属于合法建筑及唯一住房的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未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唯一住房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证遇拆迁有用吗
    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024-04-25
    88人看过
  • 拆迁现场管理办法有什么规定
    一、拆迁现场管理办法有什么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促进依法、文明拆迁,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拆迁现场,是指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促进依法、文明拆迁,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拆迁现场,是指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进行被拆迁房屋评估、居民和单位拆迁、房屋拆除施工等相关工作的场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第三条拆迁现场实行拆迁人负责制。拆迁人应当加强拆迁现场管理,并对拆迁现场依法、文明进行评估、拆迁服务、房屋拆除施工承担主要责任。拆迁人应当确
    2023-06-10
    410人看过
  • 企业产权房拆迁赔偿规定
    职工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产权属于个人。也就是说,职工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房屋拆迁补偿权属于职工。其拆迁补偿安置也参照普通商品房的规定。如果员工选择产权交易的补偿方式,将继续享有有限的产权;如果是货币补偿,职工在购房满五年后,可享受全部补偿安置权。如果5年未购房,需与单位分摊住房补偿款与购房成本的差额。在实践中,如果单位不主张权利,也属于职工个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标准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和国有法人资本金。2、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3、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名义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
    2023-07-01
    149人看过
  • 房管局有权管理拆迁纠纷案件吗
    房管所通常会在职责范围内处理拆迁纠纷。如果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处理。如果是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或者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税费的。那么可向房管部门反映。一、中介公司没有在房管局备案会怎么样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中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不能获取在网上签约的资格。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和职业操守道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丝不苟、百询不厌的服务精神,来建立和发挥的。违法、违章的操作,投机取巧的做法,必会导致社会和人们对房屋中介不信任。二、买的期房已经在房管局备了案能否办理退房买的期房已经在房管局备了案能不能办理退房。房管局备案是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管局交易所办理的购房合同预告登记和备案流程。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
    2023-02-23
    257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跟产权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宅基地拆迁跟产权房拆迁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证拆迁与城市房产证拆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拆迁方式,其主要差异体现在归属部门、补偿依据等多个层面。其中,按照宅基地证进行拆迁的行为,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通常仅以成本重置费用为标准进行补偿;而对于按照房产证进行拆迁的情况,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其补偿金额将参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计算,具体数额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域、使用性质及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因此,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准确理解自身所适用的拆迁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2024-04-05
    334人看过
  • 没有产权拆迁安置房能买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有产权拆迁安置房不能买。房屋产权证是拥有该房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安置房买卖政策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买卖合法。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2023-12-03
    465人看过
  • 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金吗小产权房拆迁赔偿金怎么算
    对于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金吗小产权房拆迁赔偿金怎么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国家拆迁赔偿是有分类的,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所以小产权房拆迁赔偿应按照以上的分类要求赔偿。【法律条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
    2023-02-19
    257人看过
  • 拆迁产权置换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
    2023-04-11
    114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前死亡的还有拆迁款吗
    一、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前死亡的还有拆迁款吗?有拆迁款,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前死亡的,拆迁款由继承人继承。拆迁之前,必须先支付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被拆迁人去世拆迁款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2024-01-29
    117人看过
  • 城管有权利管拆迁征地吗
    一、城管有权利管拆迁征地吗你们城管其实是没权管拆迁征地这事滴。拆迁征地这种事呢,说起来可就复杂了,一般都得好几个行政机构一起掺合,比如市政府和县政府这些。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嘛,说的就是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找个帮手,也就是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让他们来干具体的活儿。但是城管局呢,他们主要是负责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所以他们并没有直接参与征地拆迁的权力哦。实际上,你可能会发现城管有时候也会参与到拆迁工作里头去,那是因为行政机构内部的分工比较复杂啦。除了要负责征地拆迁,他们还有可能要做别的事情。另外啊,如果遇到违法建筑需要拆掉的话,当地政府是有权命令城管来执行强制拆除的,并且对那些违法建设的人进行相应的惩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
    2024-07-17
    170人看过
  • 按照什么规定确认房地产所有权
    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确认房地产所有权最直接的方法是根据登记记录。通过登记向公众披露房地产产权的设立、转让和变更,让公众了解房地产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是确定物权所有权,解决物权冲突,保护交易安全。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条件是什么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条件是:1、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法律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错误的不动产善意有偿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符合特殊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将立即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
    2023-07-21
    121人看过
  • 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赔偿分配规定
    房屋确权了,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所有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农村的房子确权证能变更名字吗农村的房子确权证可以变更名字。假如土地大小有改变或者土地承包的人员出现变化,可以选择到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注意要保证所有家庭成员没有意见。过程是先做土地登记的申请,然后就土地的籍贯做检验,再确认土地所有权,然后登记备案,最后拿到土地证并做完相应的登记手续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
    2023-07-07
    422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拆迁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所有权人死亡拆迁当产权所有人不幸离世之后,关于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将依据其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和处理。依照离世时点的差异,可将此类状况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首先,若产权所有人去世时尚未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对于涉案房子这一遗产,应该由各继承人按继承顺序来分配所有权归属,新的产权所有者将作为代表领取相关的拆迁补偿款;其次,如果是在产权所有人达成了拆迁安置协议后随即过世,而有关补偿还没有发放到手的话,那么这笔补偿理应根据被继承人的法定遗嘱进行合理公平的瓜分;最后,假若被征收的房屋已经在签订了合法的拆迁安置协议并已获取到相应的赔偿金之后,那么该补偿将直接作为财产遗赠予相关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
    2024-03-19
    2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什么程序受理房屋拆迁裁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颁布的《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
    2023-05-01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分房受到拆迁什么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拆迁分房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 房屋拆迁财产所有权归户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如果是农村房屋,就是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房屋拆迁所有权人应该归全家所有。
    • 移民房产权是拆迁后房子的所有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4
      移民搬迁房屋属于小产权。小产权搬迁房屋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后的安置房屋转让或销售对象有限,不能转让或出售给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
    • 拆迁安置房是不是拆迁所产权是小产权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1、拆迁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产证。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
    • 父母房产拆迁后,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会受到影响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6
      1. 在拆迁赔偿中,拥有产权、继承权或者具备村民资格的儿子和女儿均可获得相应的份额。 2. 拆迁赔偿的分配权应该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与性别无关。户口是否留在本地或迁回原集体并不会影响出嫁女的补偿权利。 3. 如果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则该住房的产权权益归父母所有,拆迁所得的安置补偿也归父母所有。 4. 在家庭房屋拆除时,女儿没有权参与分配。因为女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者。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