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怎么规定的?
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因为首先原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也好,或者转签也好,实质上和员工始终都是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但是在变更转签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先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在要求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话,在这一过程当中,就需要给员工支付赔偿金,除非是因为公司的合并,是正常的合同变更,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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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如果一个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同时和原单位签订几份合同,后签的合同应该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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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是怎么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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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话,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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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所谓依约定变更,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的相关约定,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依劳动合同约定变更,另一种情况是依规章制度约定变更。所谓依劳动合同约定变更,是指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变更条件及相应的变更条款,待约定的变更条件成就时,双方依据约定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所谓依规章制度约定变更,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的条件及条款,当变更条件成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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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变更是怎样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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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两个合同有抵触的部分,按后个合同执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又拿出合同与劳动者订立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可以拒绝,也可以变更。重新签订了新合同的,两个合同有抵触的部分,按新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