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22:46 216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报案材料,包括以下几种:证明行为人的侵犯对象是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载有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保密协议等;证明行为人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证据以及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证据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

2、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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