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6:30:19 231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包括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和增资时的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如何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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