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8:12:12 450 人看过

若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处理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若是因为公安机关的相干人员懈怠、办案过程不公开透明混乱不堪的,办案人员造成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且给予相关执法人员处罚。”

一、超期办案怎么追责

超期办案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追责。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话,那么首先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诉,具体而言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而如果是公安机关不服,那么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因此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话,那么其决定要看是什么主体不服不起诉决定,从而决定如何处理。

三、交通违章申诉流程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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