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未遂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22:22 217 人看过

1、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情形包括是: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2、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则为三百万元以上。

贪污罪未遂应该如何量刑断

贪污罪未遂的判断标准: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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