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情形包括是: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2、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则为三百万元以上。
贪污罪未遂应该如何量刑断
贪污罪未遂的判断标准: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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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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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按贪污罪立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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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贪污罪未遂也应当认定为贪污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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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认定贪污罪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8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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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有未遂吗?北京市XX的贪污罪既遂和未遂如何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2003年《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诈骗、抢夺等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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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