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能否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36:52 497 人看过

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包括遗产继承、侵权损害、赠与或遗赠等。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权利和利益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条文以概念为概念,表明胎儿不一般被赋予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在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才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而且,只有胎儿有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胎儿不能承担民事义务。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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