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重新仲裁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31:28 78 人看过

人民法院应在什么情况下裁定重新仲裁,《仲裁法》中并没有作出回答。从《仲裁法》第61条中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的措辞来看,是否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人民法院拥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对于人民法院应如何行使这一裁量权,应依据什么原则和条件来作出裁定,则不甚明确。

此外,结合《仲裁法》第58条第2款、第3款和第70条的规定来看,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具体操作的难度进一步增强。换言之,如果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起的撤销裁决之诉中,认定裁决存在《仲裁法》第58条第1款和第3款或《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中规定的情形之一,却又同时发现裁决中的错误和缺陷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改正和补救,是应当直接裁定撤销裁决还是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就会陷入两难选择的尴尬境地。显然,这是《仲裁法》今后修改时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裁决有当事人证明存在的情形之一或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裁定全部或部分撤销裁决或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

当然,为了尽量实现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初衷,也为了节省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仲裁法》中还应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不应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撤销裁决的权力,除非它认为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是不合适的。因为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裁决一旦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解决程序就要从头来过:或者根据当事人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开始一个新的仲裁程序,或者放弃仲裁重新开始一个诉讼程序。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对当事人不利,都将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法院裁定重新仲裁一般都是基于裁决中的程序性错误。而在我国,由于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还保留着实体审查,因而也可能基于裁决中的实质性错误裁定发回重新仲裁。一旦我国法律统一了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和国内仲裁裁决的监督标准,取消了对国内仲裁裁决的实体审查,人民法院也就同样只能基于程序性错误而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从而与国际普遍作法实现一致。

总的来看,无论是涉外仲裁裁决还是国内仲裁裁决,只有在通过重新仲裁能使裁决中的错误或缺陷得以消除时,裁定重新仲裁才有意义。例如以下情形:申请撤销裁决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得到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他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等等。在另外一些情形中,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申请撤销裁决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或者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规则不符;或者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人民法院就不能裁定重新仲裁,而须直接裁定撤销裁决。因为这些情形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庭在无权或越权或争议事项不具有可仲裁性的情况下进行仲裁作出的裁决均属无效,只能予以撤销。此外,由于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属于一种严重违法的情形,无法通过重新仲裁予以更正,因而也只能裁定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仲裁委员会在各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监督下,顺利裁决并执行了大量的民商事经济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几年以来,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执行采取一些过于苛刻审查方式,动辄裁定不予执行,不但使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和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形同虚设,也使当事人对有关基层人民法院产生了不良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以确保仲裁裁决文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民法院对仲裁监督的质量,确保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得以落到实处。其理由与根据如下:一、各基层人民法院对是否裁定不予执行所采取的标准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多数法官在审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时,均能在一裁终局的原则下,重程序审查,淡化实体审查,慎重对待已生效的裁决文书。但有的基层法院的法官,滥用实体审查的
    2023-06-06
    122人看过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重新仲裁问题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重新仲裁制度,但对法院在何种情形下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也不尽一致。因此,需要最高法院及时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以统一执法和规范司法操作。根据仲裁法立法本意和重新仲裁制度的内涵要求,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认为重新仲裁可以使仲裁庭消除仲裁程序和裁决存在的瑕疵的,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1)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2)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仲裁裁决超裁或漏裁的。这里的超裁是指仲裁裁决的事项超越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这里的漏裁是指仲裁裁决未对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或申请仲裁的事项全部作出裁决,亦即裁决有遗漏。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人)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
    2023-06-10
    211人看过
  • 法院受理重新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受理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重新仲裁的情形,应在听取仲裁庭的意见后,通知其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重新仲裁的情形,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重新仲裁之前,报请所属高级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该高级法院同意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将其审查意见在十五日内报最高法院,待最高法院答复同意之后,方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仲裁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由于法律对重新仲裁的具体期限并未明确,以致实践中对此问题的认识不一,需要最高法院及时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根据仲裁法立法精神,为保证仲裁庭公正、及时地仲裁民商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仲裁庭重新仲裁的相应期限(具体时间),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2023-02-10
    295人看过
  • 法院推翻仲裁的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
    2023-04-19
    188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劳动部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按监督程序继续进行处理".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仲裁裁决具有什么样的法律
    2023-06-12
    445人看过
  • 新加坡法院判定保单仲裁条款有效
    在最近的一起保险合同争议中,新加坡法院表现出很强的支持仲裁的立场。新加坡高等法院对保单中的一个条款是否构成有效仲裁条款作出判决。该条款规定在保单下的一切事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由选定的评判人裁判。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该条款构成仲裁条款。该案在国际法律办公室网站上报道后,BakerMckenzie、WongLeow认为,如果双方想让一位评估人或专家在争议发生时作为裁判人,应该订明是否是让该裁判人作为仲裁员。这样就可减少管辖异议,使保单下的争议及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2023-06-06
    20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理适用什么情形?
    仲裁裁决是人民法院对有矛盾的两方进行最终的裁判,也就是根据法律程序,宣布最终的结果,并且宣布的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宣布结果不服气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之内,再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申请有其自身特点和作用:第一,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准备,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第二,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争取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请示;第三,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手段。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仲裁案件受理的特点:第一,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即:仲裁申请程序只
    2023-04-13
    150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重新判决的结果
    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时效重婚罪孩子怎么判,针对这一问题,由我来为大家做简要的解释。这个问题蕴含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刑事问题,一个是民事问题,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分开来讨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子女抚养权,关键是看哪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一方曾犯重婚罪,应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不是决定性因素。《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
    2023-03-09
    230人看过
  • 民法典的仲裁时效有哪些规定,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仲裁时效有哪些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五百九十四条【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
    2023-04-19
    167人看过
  • 重新审视仲裁裁决,中院决定不予执行
    中院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与诉讼不同,是一裁终局制。但是为了救济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达不成仲裁协议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仲裁裁决案件不一定由中院执行,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法院来进行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
    2023-07-12
    247人看过
  •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力由法院裁定吗
    一、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力由法院裁定吗关于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一定要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就是有效条款。在仲裁协议中必须约定以下三项内容:一是要有明确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这部分内容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是提出双方当事人有权在纠纷发生后,向某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不要在条款中既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约定向某一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仲裁条款被视为无效。二是要有仲裁事项。即提出对什么内容申请仲裁。一般要明确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什么纠纷申请仲裁。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前一合同尚末履行完毕时又签订了含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部分在仲裁管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管辖
    2023-06-15
    27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案件。第二条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第三条
    2023-04-27
    258人看过
  • 认为裁决有误但仲裁裁决已生效是否重新仲裁?
    不可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在总结中国仲裁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1、协议仲裁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
    2023-06-22
    212人看过
  • 外国仲裁裁决有哪些重要的条件呢
    外国仲裁裁决所包含的重要条件包括有: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期限;申请承认和执行的管辖法院;立案及申请费的交纳方式;以及所适用的送达方式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商事交易而产生的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指的就是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大多数仲裁裁决是能够得到自动履行的,但是也存在着败诉方不愿履行裁决的情形,此时胜诉方除了对败诉方施加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促使其履行裁决外,还可通过求助于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迫使败诉方履行裁决义务。(一)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在承认和执行裁决的程序问题里,我们主要是讨论各国有关承
    2023-08-13
    14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法院对仲裁裁决裁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重新组成仲裁庭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另行组成仲裁庭的。在我国的仲裁的程序性规定中,重新仲裁是基于原仲裁裁决而进行的,此时是我国的仲裁庭对于错误的一种改正方式,此时需要注意的,裁决发回重新仲裁,一般意义上是针对仲裁庭而言的。
    • 人民法院裁定书可以重新起诉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于生效的裁决书、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是二年,此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同时,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
    • 仲裁裁决错误能不能找法院起诉重新裁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8
      仲裁制度是一次仲裁制度,仲裁机构对当事人提出仲裁的争议一经做出裁决,具有终局性法律效应,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想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或复议,也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几种情况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2条有什么新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当事人没有在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