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能否由仲裁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36:29 233 人看过

一、实现担保物权能否由仲裁管辖

实现担保物权不能由仲裁管辖。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即是非讼程序,而仲裁是民事诉讼程序,只有民事诉讼程序才会有仲裁机构管辖与法院管辖的冲突,非讼程序是法院的专门管辖,因此,合同约定的仲裁管辖不适用于民事争议中的特别程序。

实际上,仲裁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权益争议,而担保物权的实现并不需要解决财产权益的实质争议,如在担保物权的实现过程中对于债权债务存在争议及对担保物权的存续存在争议,则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应予终结而应通过诉讼程序(包括仲裁程序)解决当事人间的财产权益的争议,而如果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而对债权债务无争议,则可越过确定债权债务裁决而直接实现担保物权,因此,合同约定的仲裁管辖与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实现担保物权并不冲突,更重要的是仲裁机构没有对实现担保物权作出裁判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怎么执行

担保物权应当按照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债务人具有不履行到期债务等情形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可以以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担保物。

三、实现担保物权裁定有异议的,怎么办

实现担保物权系非诉程序,法院仅是通过审查的方式对双方证据作出判断,缺少诉讼程序中的质证、辩论阶段,故被申请人提交的反驳证据无需达到待证事实不存在的证明高度,只需证明待证事实存有疑点、真伪不明,法院便应认定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能够证明有部分实质性异议的,可以就无异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是否适用协议管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于典型担保物权,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都可归
    2023-02-19
    231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可以协议管辖吗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管辖权异议问题,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具有非诉性。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不适用于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同样,不动产专属管辖系诉讼案件中的管辖规定,在特别程序案件中不应适用。因此,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的管辖异议,法院无需作出裁定,也不应再经过管辖异议上诉程序,如果受理法院审查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可
    2023-03-20
    378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约定管辖吗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管辖权异议问题,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具有非诉性。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不适用于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同样,不动产专属管辖系诉讼案件中的管辖规定,在特别程序案件中不应适用。因此,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的管辖异议,法院无需作出裁定,也不应再经过管辖异议上诉程序,如果受理法院审查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可
    2023-03-30
    55人看过
  • 能否提前实现担保物权
    如果担保未到期,是不能提前实现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根据该条款,可以看出,抵押权人无需起诉,可以直接要求法院将抵押财产变现偿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实现担保物权案如何执行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因此,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最重要的效力,也是担保物权人最主要的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行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的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质
    2023-02-16
    411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能否再审
    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如有法律上的错误或者是程序上的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就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一)普通诉讼程序(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三)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首先,经过公证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确实是最为快捷的方式,之所以快捷,是
    2023-03-01
    63人看过
  • 抵押能否实现担保物权
    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扣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而预抵押并不是抵押登记,所以不能实现担保物权。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适用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2023-02-22
    2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侵权纠纷仲裁能否管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4
      仲裁机关能够管辖侵权纠纷,但是要有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之外,其余的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适用仲裁。因此侵权纠纷可以仲裁,但需要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何实现管辖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31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8
      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2
      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