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多年是否有时效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4:33:52 265 人看过

一、违建房屋多年是否有时效限制

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

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条规定的立法原意是美好的,它一方面规定了行政机关必须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另一方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限制其处罚权的滥用。但是这条规定在立法表述和实际运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发现”一词使得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由被动变主动,只要违法行为在两年内被发现,什么时候处罚行政机关说了算。二是起算点的问题,这也是我不太明白的地方。比如,一个人违章建筑,未办理任何施工等许可证明,等到过了两年期限后,被行政机关发现,拟作出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为违章建筑一直存在,所以就被视为违法行为没有终了,除非违法人哪一天偷偷拆除。但是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此处把违法行为和违法结果混为一谈,如果说违章建筑是一种违法行为继续状态存在的形式的话,那么《行政处罚法》的追溯期的起止时间就没有止境了,这不符合法,也偏离了法律正义的客观需求,这种行政处罚的严厉程度已经和对社会最具破坏力的犯罪行为的惩罚限度相等同,这是不可思议的。所以,违章建筑只是一个物化了的违法行为的结果,而不是违法行为本身,违章建筑的存在并不是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连续状态,除非该违章建筑在不停地改建或扩建当中。实际操作中,行政部门往往是这么认定的:违章建筑存在的属性,即当其对规划产生影响时,就存在了这一属性。

3.《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影响。

4.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如何适用的答复》((1995)法行字第15号)中明确回答:“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人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认。”所以,行政部门认为,若当事人所建设的建筑物不符合规划,违章建筑对规划的影响就始终存在,则应视为持继状态。这一点在涉及数个违法行为所建造的违章建筑中尤为明显。如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水利工程中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其存在就是对道路的交通安全、水利安全的影响,这显然也是一种持续的状态。”

二、对于农村违法建筑会怎样

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政府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屋结构是否有违建
    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阳台是否是屋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算的问题。改变房屋结构后水漫金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过购置新房改善自身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成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部份。在追求生活质量的同时,通过对房屋的设计和装修来体现个性和品味这本无可厚非。但过于追求个性,违反了房屋设计原则,将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近期,虹口区消保委就调解了一起因消费者擅自变改房屋结构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据消费者陆先生反映,不久前购得一套面积约150平方米的商品房,随即与沪上某知名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3月份左右完工。完工后陆先生隔三差五的到新房给房子通通风,一天,陆先生照常给新房通风,打开房门后惊讶的发现整个新房都被浸泡在水里,整个房间每个角落无一幸免。随即,
    2023-08-17
    191人看过
  • 房屋招标后有时效限制吗
    一、房屋招标后有时效限制吗房屋招标后是否有时效限制,看合同怎么签,或者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建设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否则需要申请延期,最多延期2次。《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无限定具体时限。投标有效期起始点为投标为止日。《工程建设事项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事项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限定,评标委员会提议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通常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事项,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二、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
    2023-06-15
    132人看过
  • 房屋违约金上限探究:违约责任是否有限制?
    房屋合同违约金没有上限。房屋合同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数额限制,一般根据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协议提前确定的,违约金不仅可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还可以惩罚违约方。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1、房屋合同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
    2023-07-07
    430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违约金支付有时效限制吗
    关于房产交易的违约金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提出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但如果相关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具体来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然而,若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未主张权利,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8-05
    135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认有时效限制吗
    农村房屋确权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理由如下:1、适用诉讼时效违背所有权的民法意义财产的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人之外的任何人均负有不妨碍所有权人行权利的义务。财产所有权具有永恒性,不因为诉讼时效的超过而消灭,除标的物灭失而所有权灭失之外,可以将所有权推定为永久有效。2、适用诉讼时效将使得所有权登记制度失去意义产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所有权公示的方式,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方式。如果此处适用诉讼时效,将使得不动产登记制度失去意义。3、不符合我国诉讼时效设计的初衷设置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稳定财产关系,所有权明确与否是判定财产关系是否稳定的重要依据。本案的所有权很明确就是属于A马某所有,如果此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是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设计初衷的。4、从法院裁判的特点来看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法院裁判的特定为:支持原告意味着否定被告,否定原告意味着支持被告。从一定意义上
    2023-02-20
    356人看过
  • 合法化违建的时间限制是多少?
    违建无论过去多久都不会被视为合法建筑,政府部门可以随时根据充分证据强制拆除违建。违章建筑指未申请或未获许可,或为临时性建筑而固定成永久性建筑。政府部门可限制施工,否则将强制拆除违建。违章建筑无论过了多久都不会变得合法的,政府部门对于违章建筑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都可以随时将违建拆除。违章建筑是指在建设之前没有去申请或者是没有获得申请,还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建成的建筑,或是临时性建筑固定成永久性建筑。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可以立即出文件限制施工,否则就强制拆除违章建筑。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
    2023-06-30
    51人看过
  • 违建房屋能否被强制拆除?
    只要是违章建筑就属于不合法的建筑,无论是否住人,随时都可以拆除,当然也可以强拆。我国法律规定,有关机关在接到违章建筑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如果是因为缺乏手续违规,可以给予一定期限补办手续,否则就会被拆除。所以,有没有人住并不是影响违章建筑拆除的决定因素。违建只罚款不强拆可以吗以下违建可以只予罚款,不予强拆: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型非法建筑;2.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但征得村内半数村民同意的非法建筑;3.属于农民唯一居住之所的非法建筑。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存在法定许可情形的,可以只予罚款。《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
    2023-07-15
    411人看过
  • 乡镇是否有权强制拆除农村违建房屋?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对于乡村违法建设,乡镇政府是有行政处罚权的。乡镇政府强拆程序强制拆迁的程序: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
    2023-07-09
    109人看过
  • 违反治安管理是否有追究时效限制
    违反治安管理有追究时效限制,一般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4-05-14
    361人看过
  • 房屋面积纠纷诉讼的时效限制是多久?
    房屋面积纠纷法律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何防范房屋面积纠纷房屋面积纠纷如何防范(一)购房时选择较有实力的开发商和承建商的楼盘,较大的企业可以保证房屋按规划修建,减小房屋面积误差,若产生纠纷,也能比较容易地找到负责单位;(二)购房者可以用好购房合同这个法律工具。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公摊面积有哪些,房屋的哪些部分应计算入房屋建筑面积,同时最好约定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以及房屋面积误差超过这个范围的具体处理方法。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一)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按该条款处理。如果合同中关于房
    2023-07-04
    210人看过
  • 房屋出租有没有年限限制
    有。《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024-04-14
    175人看过
  • 国家是否制定了违建拆除时间限制规定
    一、国家是否制定了违建拆除时间限制规定我国法律未对违法建设强拆时间是多久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强拆的流程包括限期拆除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
    2023-10-07
    236人看过
  • 死刑执行时间限制:两年后是否有效?
    死缓并不一定是两年后执行死刑。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执行期间可以进行死缓执行变更,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杀人案20年后会判死刑吗杀人案20年后会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是否要判死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是否残忍等因素。杀人刑事案件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不论是否已经被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或受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被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超过追诉期、但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
    2023-07-06
    100人看过
  • 违建房屋是否包括没有房产证的房屋?
    1、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虽然房子没有宅基地证,但有由乡镇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职能部门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的有关用地、建设的证明材料,都可以作为宅基地的使用依据,不属于违章建筑。2、没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委会查明情况出具证明、经过公告程序予以确认。但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才可以:(1)在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的房屋;(2)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如果有村镇规划的,应同时核查是否符合村镇规划);(4)村委会应结合权籍调查成果,查明土地、房屋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出具证明;(5)对土地及房屋的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公告期30天;(6)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2023-07-17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对房屋建成年限有限制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答:没有限制,但是土地证发证日期至贷款申请日期不能超过半年。
    • 遗产继承房屋是否受时效限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遗产未分割,就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
    • 继承房产时间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6
      老张有2个儿子,老大婚后分出单过,与父母同居一城。老二大学毕业去外国读博士,其间,老张和他的老伴相继去世。老二匆匆赶回看望,又匆匆离去。哥俩都没有提及楼房等遗产继承问题。老二走后老大把父母留下的楼房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事过5年老二回国,他向哥哥提起了继承父母楼房的问题。嫂子、哥哥不同意:“父母均已去世超过了5年,弟弟主张继承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且房子已登记在我的名下”。请问,哥哥的说法对吗,弟弟
    • 无证房屋是违建有年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详细说明: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
    • 房屋买卖,办理产权证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双方有约定,那么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