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等。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受理投诉;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3、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医疗事故纠纷法院管辖权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医疗合同、医疗过错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医方与患方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按照医务人员有无诊疗过失分为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
寻找医院投诉管辖部门
67人看过
-
管医院的是什么部门?
93人看过
-
监管法院的投诉部门
496人看过
-
管理医院误诊什么部门
499人看过
-
物业管理部门受理什么投诉?
469人看过
-
公安上级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160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 更多>
-
投诉医院最有效的部门?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8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
-
医院怎么投诉?向哪个部门?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6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
-
什么部门归医院管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8县市医院一般是当地卫生局,省级医院可能是卫生厅或医科大学。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要塞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的全院员工经常做政治思想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大众组织的领导人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免除、奖惩工作的医院长期计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配置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
-
投诉医院一般可以投诉哪些部门,该找哪个部门?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8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一般医院大厅有投诉电话,投诉信箱,院长信箱等。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但是首先应该是有比较明显的疑问。
-
医院由什么部门监管?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4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医院属于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