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如何救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3:01 457 人看过

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中,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来看,有民法救济、行政法救济、行政法救济、行政法救济,从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来看,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从侵犯商业秘密的归责原则来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观过错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要件。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对企业而言,民法救济应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通常可以选择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或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件:行为人侵犯了商业秘密;行为人损害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损害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非物质性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就违约责任而言,披露为违约,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承担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其中,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在赔偿损失方面,原则是赔偿直接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损失可以计算,则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以行为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益为赔偿数额;如果损失额和利润额难以计算,应坚持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类似经营者的平均利润和类似信息确定赔偿额。同时,商业秘密侵权人还应当承担被侵权权利人为调查侵犯商业秘密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在我国,侵权一旦发生,就很难对商业秘密权利实施保护,而且实施保护的代价也很高。因此,中国的企业应采取全面的措施事前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力争把侵权风险将至最低。以下是一些可借鉴的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做法:(一)商业秘密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发展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最好实行定期审核的办法,即筛选商业秘密计划,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处于受保护中。(二)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三)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四)如有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权使用信息的必要部分。(五)采取分类办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图章,标明“秘密”或“机密”等字样。(六)与将要接触商业秘密的人订立保密协议和不得参与竞争协议。(七)要求出示雇员身份证和来访者通行证。(八)制定颁发雇员手册,对有关商业秘密、复印政策等做出规定。(九)对管理人员,主要雇员以及将会经常使用接触秘密信
    2024-01-28
    28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缺陷及其救济
    本文作者为李锡辉/刘思凡关键词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允许他人使用。本文摘自《河南政法学院学报》郑州版,点击57次,由于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我国刑法没有必要对商业秘密的实用性加以限制,但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相对狭窄,逻辑不够严谨,将其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的含义更为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对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量刑没有显著差异,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结果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只能构成中止犯或者未遂犯,致使本规定缺失;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规定混淆了披露商业秘密与让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界限。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922.29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3-0022-05
    2023-05-07
    258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被非法侵权的刑法救济途径有哪些
    在国内当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时候,救济途径有以下四种: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申诉:侵犯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发生后,受害企业可以直接向侵权行为人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申诉。2、向法院提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受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4、商业秘密的诉讼禁令:目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均已设立专门的禁令制度,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
    2023-04-17
    286人看过
  • 商业秘密被侵害的四大救济途径是什么
    救济途径有以下四种: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申诉:侵犯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发生后,受害企业可以直接向侵权行为人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申诉。2、向法院提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受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4、商业秘密的诉讼禁令:目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均已设立专门的禁令制度,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
    2023-06-13
    186人看过
  • 公司商业秘密受侵犯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商业秘密受侵犯救济途径:1、民法救济途径。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2、行政法救济途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3、刑法救济途径。侵犯商业秘密并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可以处以最高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包括什么?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
    2023-07-25
    35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特征和救济程序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如下特征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特
    2023-04-15
    489人看过
  • 商业秘密遭侵犯,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呢?
    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简单的来说就是指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别人的商业秘密,并给其带来巨大损失的行为。那么商业秘密遭侵犯,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呢?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私权,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目的是通过惩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以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的行政救济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两种手段。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此处的违法行为包括正在进行的非法获取行为、使用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的行为、非法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等。相关管理机关对侵权物品可以进行如下处理:责
    2023-06-08
    407人看过
  • 企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一、劳动法救济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行政法救济行政法的救济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当企业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如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企业因损害赔偿问题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进行调解。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三、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
    2023-04-30
    320人看过
  • 商业秘密司法救济形式有哪些
    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行司法救济时,一般是分别援引民法典、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有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一)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民法典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其民事救济方法一般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中发出,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三)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责任。一、商业秘密保护(一)民刑并举,构筑综合防范体系。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
    2023-02-18
    227人看过
  • 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济
    [摘要]禁令救济起源于近代商业秘密法诞生之初,其理论与实践都已趋于成熟。由于商业秘密一旦丧失就永远丧失,禁令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最重要的救济措施。签发禁令牵涉到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法院应在权衡原、被告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禁令主要有临时禁令、预先禁令和终局禁令三种,临时禁令和预先禁令实际上是诉讼上的保全措施,对法院随后的审理并无拘束力,终局禁令则常常构成判决的主要内容,对诉讼当事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法院应对其效力范围和有效期限进行精确界定。[关键词]美国,禁令,商业秘密,救济一、引言英美法法谚有云:救济先于权利,极言救济对于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如果一项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则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利,不同的权利有不同的法律构成、法律属性,其指向的法益也大不相同,对权利侵害的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千差万别,因而法律应
    2023-06-08
    315人看过
  • 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
    东莞某塑胶制品公司商业秘密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抗辩胜诉案案例导读:反诉原告刘某主张其对相关技术拥有商业秘密,他本人才是imaingo产品的设计师,遂请求法院判决:1、某公司、廖向农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刘某商业秘密的产品;2、某公司、廖向农连带赔偿刘某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0万元;3、某公司、廖向农承担刘某律师费人民币3万元;4、某公司、廖向农承担本诉和反诉的全部诉讼费用。东莞某塑胶制品公司的代理律师发表抗辩意见后,东莞中院依法采信东莞某塑胶制品公司的抗辩主张,并驳回了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孙大勇律师
    2023-06-11
    413人看过
  • 非法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救济途径是什么
    我国非法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救济方式有哪些?当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有四种救济方式: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侵犯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有必要引起重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发生后,受害企业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向公安机关举报:《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持有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受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目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都建立了特别禁止令制度,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对其合法
    2023-05-07
    115人看过
  • 论如何救济商标侵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论如何救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救济途径是:当事人协商解决、向工商局举报以及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二、如何才算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标准,具体如下:1.要看被诉侵权的标志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2.使用的商品是否与注册商标批准的商品相同或者相似;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判断被诉侵权是否为商标使用。商标使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称为使用侵权;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也称为销售侵权;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2023-05-29
    13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补救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救济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应的法律救济方式可分为民事救济方式、行政救济方式和刑事救济方式。(1)民事救济是指民法上的救济,即根据民法的规定,违反保密协议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上请求救济权的依据是合同或侵权行为p>商业秘密权利人主张他人侵权时,不仅应当证明对方已经取得、披露或者使用了涉案信息,而且应当证明该信息来源于自己。如果他直接证明信息来自原告,从实践和证据的角度来看是非常困难的。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司法实践中一般假设原告证明双方的信息相同,被告可以获得原告的信息,被告的信息推定来自原告,除非被告证明他另有消息来源。这种推定一般被称为“相同+联系-合理来源”(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行政法救济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
    2023-05-07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可以得到哪些法律救济,侵犯商业秘密可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司法救济方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侵犯商业秘密进行司救济般别援引合同、使用或允许使用商业秘密则依合同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2)侵犯商业秘密行视民事侵权行商业秘密非获取、反竞争刑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追究律责任、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依侵权行追究侵权侵权责任其民事救济般申请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临禁止令期禁止令临禁止令般诉讼发期禁止令般案件审结裁决发请求损害赔偿既单独使用同使用:(1)侵犯商业秘密行视违约行合同事依合同约定应承担保密义务非公
    •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侵犯商业秘密可以得到哪些法律救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
    • 企业如何打商业秘密侵权官司?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从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可分为四种方式。 1、民法上的救济 依据民法上的规定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民法上的救济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或者侵权行为。根据商业秘密保密合同负有保守秘密的一方当事人违反保密合同约定,泄露或者擅自使用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即违约,权利人可以违约为由起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其他人以
    • 业秘密侵权怎么处罚以及救济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业与侵权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