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价格监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3:50 163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监测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价格监测,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和公布的宏观经济监测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活动适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监测规定》和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加强对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重视价格监测工作的基础建设。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价格监测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网络,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价格监测工作人员。

第五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履行下列价格监测工作职责:

(一)调查和分析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及其相关成本,以及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

(二)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

(三)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四)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

(五)发布价格信息。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第六条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和价格调控的需要,制定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补充价格监测项目及标准。

州、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价格监测项目及标准,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价格监测以定点价格监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报表为基础,并可以针对价格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发生重大灾情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以开展非定点价格监测或者临时性价格调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证书或者标志牌,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一)报送的价格监测资料能够反映当地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

(二)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市场信誉良好;

(三)具备价格监测资料收集和传送手段;

(四)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定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价格监测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价格监测资料上报前应当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其他需要进行价格监测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价格监测资料。

价格监测单位报送的价格监测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或者篡改。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必要时可以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价格监测的重要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信息。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资料,应当保密。

第十二条价格监测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价格监测单位违反价格监测规定,拒报、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价格监测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价格监测相关文章
  • 云南省婚假新规定
    婚假期间,员工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婚假工资怎么发放1、根据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员工结婚,当事人所处的公司或是单位需要给予新人3天法定婚假,婚假假期在3天之内的工资照常发放,如果超过3天,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2、当事人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那么婚假工资发放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若是签订的是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工资高于劳动工资,那么婚假工资按集体合同的工资发放。3、如果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的,婚假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当事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时的每月工资的70%来计算。4、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都没有工资标准的规定,那么就需要集体商议后决定婚假工资。二、婚假必须在领证一年内休了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婚假在领证一年内休。1、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
    2023-02-26
    180人看过
  • 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
    发文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文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日期:2004-5-10执行日期:2004-7-12004年5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5月10日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和采购人
    2023-06-07
    437人看过
  • 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
    【法规标题】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颁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8-11-19【失效时间】0:00:00【全文】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已经1998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赔偿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行政赔偿的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申请行政赔偿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接受行政赔偿申请并作出处理的机关是行政赔偿处理机关,当依法确认具有赔偿义务时,即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制机构以
    2023-04-24
    169人看过
  • 云南省二胎产假新规定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挂钩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相比旧规,新规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旧规只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新规则明确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对比新旧规定,计算的基数发生了变化,此前的基数是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新规定计算是按照用人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
    2023-02-18
    372人看过
  • 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已经2001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代理省长徐*凯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按照本规定享受优待;户籍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比照本规定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享受有关优待。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根据当地残疾实有人数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在发行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社会福利基金中,安排不低于8%的比例,专款专用于对残疾人的康复、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扶贫解困等扶助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5-05
    128人看过
  • 云南省公路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强化公路的绿化与管理,保护公路和美化公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的绿化与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公路绿化纳入公路建设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公路主管部门是公路绿化的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公路的绿化与管理。各级林业、土地、电力、邮电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路的绿化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公路绿化是指利用乔木、灌木及花草等公路绿化物,对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沿线空地等可绿化的公路用地进行合理覆盖的活动。公路绿化物属公路设施,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的损毁。第五条公路绿化实行谁管养,谁绿化的原则。新建或者改建的公路,公路绿化工程应当与公路路基、路面等工
    2023-04-2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价格监测
    相关咨询
    • 南阳找律师检测价格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一审阶段: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
    • 笔迹价格测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鉴定是由申请鉴定一方的当事人垫付鉴定费 二,由入围人民法院的鉴定机构,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进行鉴定 三,鉴定收费标准;笔迹鉴定,属于物证类,单项;1000元。(各地会有所不同)
    • 价格监测规定第19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5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工作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分。
    • 重庆市价格监测办法第八条规定如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4
      XX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确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具体监测项目,明确价格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办法,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结合本区县(自治县)实际,制定补充的价格监测项目和标准,并报XX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 价格监测规定第2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本规定所称价格监测主要包括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需要,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成本的变动进行监测分析以及对价格政务信息的搜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