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设类建设工程的追诉时效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11:32 263 人看过

两年内未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但如果违章建筑依然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

认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下: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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