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中被告主体异议之诉的解决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35:54 248 人看过

(1)就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对案外人的异议既未明确反对或者不支持,又未表示认同的,一般应当视其为不反对,可列为第一人。

(2)就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申请执行人为原告,案外人为被告。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

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的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之争,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实体权利,以及该实体权利能否排除强制执行。至于执行标的是否满足许-可执行的其他要件,不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无关。因此,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人民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并不取决于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关系,而应当根据案外人提出阻却执行的实体权利的性质及法律关系,由相应的审判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不仅包括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还包括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公证机关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在人民法院执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后,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服裁定,且其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无关的,均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讼保全裁定不服的,应当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二、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
    2023-04-14
    495人看过
  • 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
    一、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有该案件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二、执行异议的期限执行异议的期限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
    2023-04-25
    1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告的应诉之路
    被告人在收到起诉状后需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不答辩则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同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若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在答辩过程中,被告需准备自己的证据,并参加庭审反驳原告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针对起诉状,请提交您自己的答辩状。二、答辩状必须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如何应对民事诉讼起诉民事诉讼起诉是指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讼,要求被告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诉讼。当被告接到民事诉讼起诉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尽快向法院提
    2023-10-23
    498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的范围
    案外人,即执行当事人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当事人,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执行当事人还包括在执行过程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变更、追加为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案外人的范围并非无限大。依据《执行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只要案外人自认为拥有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就可以提出异议,并不要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转让、交付拥有真实的实体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主张异议的案外人包括: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占有人、买回权人、租赁权人、用益物权人、优先权人,等等。一、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
    2023-03-27
    2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办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民事诉讼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
    2023-04-04
    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民事诉讼法执行书面异议的时间期限(一)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
    2023-03-20
    4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异议如何审理?
    执行异议之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处人提起执是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就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据证明责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准许。执行异议之诉得到支持后应如何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
    2023-07-08
    1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执行异议的相关法规
    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发表不同的看法,并声称具有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发表不同的看法,并声称具有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执 行 异 议 期 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因此,执行异议期限
    2023-09-02
    306人看过
  • 民事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否提出执行异议
    一、民事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否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被执行人有哪些注意事项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期间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自身财产。对逾期未报、少报财产,或拒绝提供财产状况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搜查,并追究被执行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
    2022-12-11
    1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解决方法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的处理是:一、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对待。如果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进行的审理对变更后的被告具有约束力;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判决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二、被告死亡,有遗产,无继承人的案件处理。实践中,法院应当通知民政部门或者所在集体,参加诉讼,同样仅以继承的价值为限承担民事责任。三、被告死亡,没有遗产,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案件处理。被告死亡,没有遗产,应当追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为被告,继续审理,由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在其承担的义务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诉讼中被告拒不赔偿要怎么办责任人若拒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责令其作出赔偿的判决。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
    2023-08-03
    448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先提执行异议吗
    需要先提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法院查封公告多久提异议法院查封公告十五日内可以提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强制执行申请多久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开始审查。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
    2023-03-28
    183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包括哪些
    1、案外执行异议的主体有案外利害关系人。2、有主张特定实体权利——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主体,才具有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资格。3、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2023-04-21
    123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范文
    一、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范文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原告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文书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文书号)裁定书对申请人采取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中止执行(文书号)裁定书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文书号)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一)(二)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致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被执行人可不可以提执行异议依据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执行
    2023-06-06
    370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适用调解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法理,只要不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权利,不违反法律,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进行调解。一、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保证书或协议书等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各方所签订的字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自愿且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胁迫下签订的则是无效的。二、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是否有效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就转让债务的,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三、没有签合同算包工头吗没有签合同算包工头。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
    2023-03-30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公告是否就执行异议之诉进行中止审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8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
    •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上诉状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述,但不依据判决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 民事诉讼法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 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能否提起反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已经展开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将原诉的原告列为其被告方,旨在通过抵消或吸收对手的诉讼主张,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此时,被告需要向同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与本诉相关的且具有独立性的新诉讼主张,这被称为反诉状。 如果在执行阶段,反诉将无法再次提出。如果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另行起诉或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选择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
    • 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上怎么解决?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3
      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