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出医疗事故谁负责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12:35 50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生或者护士有重大过错的,医疗机构可以医生或者护士追偿。

一、误诊是医疗事故吗

下面我将针对误诊能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问题,为大家做简单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在我们平时的诊疗活动中,误诊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由于目前医学科学水平和医院的技术条件所限引起,亦或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所限,也可能是医务人员极度不负责所致,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社会医学技术水平达不到准确诊疗的标准,盲目要求医务人员承担责任亦不现实,故在此情形下的误诊,并不属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在第二、第三种情形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系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所造成,这种误诊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赔偿?

有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先通过行政机关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得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然而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等于医疗机构无需承担民法上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比行政责任认定的医疗事故标准相对更低,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仍然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三、如何算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则涉嫌非法行医罪。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鉴定的负责人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地方的市级地方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分级鉴定的,鉴定机构在鉴定之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当事人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此时由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由谁申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申请鉴定是负有举证责任方的举证责任义务,而正如前文所说的,医疗事故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需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具备因果关系,该内容属于医疗机构的证明责任,若无法提供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则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
    2023-07-01
    484人看过
  • 第三方将负责医疗事故赔偿事宜
    有利于医患双方的医疗责任险将于明年底在我省强制推广。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四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湖北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明年年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将实现医责险全覆盖。医责险推广将保障经济赔偿不少患者有听闻,出现医疗事故后与医院谈赔偿是一场拉锯战。这是因为不少医疗机构背负着较大的经济压力,为此,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省卫计委介绍,医责险是对医疗机构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保险作为第三方力量,通过与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有效结合,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置和理赔,有利于预防、化解医患矛盾,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近日,我省在试点的基础上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合出台《实施方案》,目前,各市州正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保险工作开展调研,为下一步市州开展统保做
    2023-07-02
    3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应由医院还是医生负责?
    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找医院进行索赔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
    2023-07-02
    423人看过
  • 护士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和赔偿计算
    【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一、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二、医院应经常加强职工医疗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三、医院应对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全面调查,妥善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按规定书面报告县卫生局。四、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五、医务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六、凡做出处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包括司法处理、行政处理和协商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纠纷原因、事故纠纷性质、事故纠纷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七、责任追究分为责任事故纠纷追究和技术事
    2023-06-01
    2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
    一、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二、医疗事故纠纷如何起诉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
    2023-04-26
    349人看过
  • 护士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护士的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内容如下:医护人员如出现医疗事故的,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护士需要承担的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我们可以根据《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有上述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23-02-24
    3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医生护士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1、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一、涉及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
    2023-04-11
    176人看过
  • 诊所聘请执业医生医疗事故谁负责
    1、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机构发生,则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医疗机构及就是这个医院。2、如果该医疗事故的等级程度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医务人员。3、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又分为几种。第一种直接责任人,在责任人是指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这个人是属于直接操作者与这次医疗事故有着直接的关联,就如一台手术的直接负责人。第二种为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是指这个人参与了这次医疗事故,但是却又不是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直接人员,就如同一台手术的辅助者。一、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
    2023-02-14
    1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来负责
    一、在医疗纠纷诉中的举证责任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同时,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二、在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病人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三、发生医疗损害,病人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四、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病人一方对产
    2023-03-02
    3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护士会坐牢吗
    医疗事故由是主治医师的责任,医院有连带赔偿。医疗事故一般都有护士无关,护士除非有相关责任的重大过失,比如病人呼叫护士,护士置之不理,致使病人病情恶化。医疗事故罪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刑法》中关于医疗的罪名中有医疗事故罪吗有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谁应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谁应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而定,如果是医务人员违法造成的,应当由医务人员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
    2023-06-20
    457人看过
  • 谁负责建筑事故的赔偿责任?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3、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4、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2、挂靠经营的车辆,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3、借用他人车辆的,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根据《建筑法》第7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2023-08-08
    250人看过
  •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需要根据护士需要承担的责任来进行划分赔偿的金额,具体赔偿的金额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医院招人还需要卫生局批准吗医院招人还需要卫生局批准。医院招人分为合同工与编制工。合同制护士是医院与护士签劳动合同,编制护士是本地卫生局招聘入编制,分配到具体工作的医院上班。在编护士统一执行国家卫生部门工资调整,合同护士工资级别调整依医院本身工资制度而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医院留置针护士打错了谁出费用医院留置打针的护士打错针的话,应该是医院承担赔偿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第二,误工费。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第四,陪护费。第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第六,丧葬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交通费和住宿费。第九,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我国目前
    2023-02-04
    27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医疗纠纷谁负责赔偿
    一、法律规定医疗纠纷谁负责赔偿1、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比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都由医疗机构负责民事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怎么分类的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
    2023-06-16
    458人看过
  • 谁负责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预缴?
    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的承担是要分具体情况讨论的,对于费用缴纳,一般来说由哪一方提出就先由哪一方预先缴付,除非已经协商好由谁支付。而待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如若发现该情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费用,反之属于医疗事故,则因当由医疗机构一方来承担鉴定费用,具体情况共计六种。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为什么会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况呢有关专家说,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的事实主体中,有过错的只涉及一方,即医院;而即便该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能追究谁有过错,只能是“谁申请,谁付费”。医院能接受“申请付费”一些医院的领导和医生,他们都能接受《
    2023-06-30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出了重大医疗事故护士要负责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1.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5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护士管理办法〉29条规定: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2.具体处理程序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该起医疗事件作出是否属于事故的鉴定结
    • 医生护士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如果是护士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护士上班的医院全额承担,虽然没有注册在该医院,但经医院批准在该医院工作,该医院就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院赔偿完患者之后,可以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向护士追偿或给予行政处罚
    • 护理医疗事故护士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3
      护理医疗事故护士一般是不对外赔偿的,此时是由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的,此时在经过医疗事故的鉴定之后,就是需要由相应的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的,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医疗纠纷医疗损失赔偿谁负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2)医务人员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对患者造成损害; (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病人有损害的,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3)由于当时的
    • 医疗费谁来负责?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