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公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8:22:42 146 人看过

一、办理收养公证注意什么问题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二、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殊收养应提交: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三、在哪里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公证相关文章
  • 处理收养关系的变更注意的问题
    1、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2、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3、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
    2023-04-26
    448人看过
  •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设立一份遗嘱;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变更公证遗嘱应到公证处做变更遗嘱公证;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一、怎样写遗嘱才能有法律效力写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满足条件。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2023-03-05
    139人看过
  • 继子女收养公证问题
    继子女收养公证具有如下的注意事项:一般来说,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事实,必须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且必须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继子女的能力,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一、法律对特殊子女抚养的规定有哪些法律对特殊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1、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2、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适用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消除了养育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继母与生父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继子吗继母与生父离婚后没有义务抚养继子。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基
    2023-03-01
    204人看过
  •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三)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2023-05-06
    430人看过
  • 收养孤儿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今年6月,我国许多地方发生洪水灾害,很多孩子成了孤儿,出于爱心,不少市民希望能收养孤儿,但不知道收养程序、收养人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故咨询相关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孤儿的程序有以下几点:收养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处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当由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孤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
    2023-05-05
    191人看过
  • 公司收购流程的什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公司收购的方式有:1、现金给付;2、代债,用承担被并购企业原负债方式支付,需要签订三方协议;3、债转股,如果被购企业与收购方有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直接用债权转股权;4、发行股票。公司收购流程: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
    2023-02-27
    410人看过
  • 办理收养手续的问题
    《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第六条规定,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
    2023-06-08
    152人看过
  • 东营入台证办理应注意问题
    身份证明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彩色扫描件2、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彩色扫描件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明1、大陆紧急联系人必须与出行者有亲属关系。2、大陆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印于一张A4纸上)及整本户口簿扫描件。年满20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填写好财力证明(3选1)1、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3万元人民币以上,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2、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证明扫描件。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冻结期到旅行回来后。日期要一个月以上,扫描件3、银行出具的信用卡(必须是金卡)对账单,加盖红章及该卡的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1、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仅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2、需要父母同意书。18岁以下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必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或母陪同前往。与父母同行的,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
    2023-05-10
    284人看过
  •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一、房屋买卖公证费怎么收取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以下是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一)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
    2023-03-04
    329人看过
  • 收养他人小孩要公证吗,收养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收养他人小孩要公证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则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但是,公证并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必要,则可以不办理公证。也就是说,收养是否公证,取决于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意愿,而非法律强制的。二、收养公证需要注意什么?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民法典》(自29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收养条件。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
    2023-02-19
    319人看过
  • 青岛居住证办理应注意的问题
    1、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2、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4、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5、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应当自流动人口入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023-05-29
    206人看过
  • 破产资产收购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册资本问题。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2、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4、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
    2023-02-27
    3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关于羁押时限问题办理醉驾案件首先碰到的问题,恐怕是羁押时限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更喜欢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都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超期羁押。例如,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对于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案件,只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这种只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是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既然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不应当存在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而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可能。不过,这样一来可就苦了公安机关,因为不能提
    2023-06-02
    200人看过
  • 商转公贷款如何办理,办理商转公贷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只要是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且其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并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的,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但是,商转公贷款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商转公贷款如何办理?1、咨询贷款人在申请前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证件。2、初审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3、担保贷款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4、签约贷款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5、录入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贷
    2023-05-04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应重点审査: (1)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属实; (2)各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出于自愿; (3)调査、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 更多>

    #收养公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解除收养公证,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解除收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
    • 收养小孩公证怎么办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9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
    • 收养问题如何办理公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规定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哪些收养事项需要法定继承人同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