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05:41 385 人看过

一、搜查程序是什么?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否则侦查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提取。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进行。

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于笔录。

二、什么情形下可以不用出示搜查证?

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人员姓名及搜查日期。在执行拘留或逮捕时,如果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而直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藏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如非遇有紧急情况,侦查人员即使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也应当出示搜查证,而不得滥以拘留证、逮捕证代替搜查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搜查是什么意思,法律对搜查有什么要求
    一、搜查是什么意思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依法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二、法律对搜查有什么要求(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搜查的范围必须是与罪犯和隐匿罪犯或罪证有关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或工作单位等。(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在进行搜查时,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交出的证据包括搜查机关已经掌握的,也包括搜查机关没有掌握在搜查中新发现的。对于事先已经确定搜查的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搜查人员可以先动员被搜查者自动交出来,如果拒不交出,侦查人员可以强行搜寻
    2023-06-03
    451人看过
  • 搜查民宅的程序与条件
    1、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2、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在侦查实践中是指:(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搜查的审批手续,所以,允许以拘留证、逮捕证进行搜查。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搜查罪立案标准: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2023-07-18
    116人看过
  • 室内搜查的程序和方法
    室内搜查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犯罪人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的住所进行的搜索和检查。它是侦查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侦查中采取的公开搜查的一种。由于搜查执行人员对法律认识的不足,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在此方面出现过不少的问题。因此,相关职务人员在从事搜查行为时,应当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在具体的室内搜查的顺序、方法上应当注意以下内容。1.搜查顺序的确定。搜查顺序的确定应当区别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房屋结构简单、面积不大、物品较少的,搜查往往是由一点开始,按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顺序向其它的点或面上发展、延伸。而对于房间结构复杂、房间面积较大、房间内存放物品较多或有许多房间需要进行的情况,应将所有搜查的范围划分若干区域,从里到外或从外到里地进行搜查。2.搜查的具体方法。搜查的具体方法要根据被搜寻物的性质、体积大小来确定。如果需要搜查的是细小的物品,那就要对房间里所有可能隐藏细小东西的
    2023-06-01
    241人看过
  • 2023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一、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1、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二、警察搜查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不存在紧急情形,搜查人员必须出示搜查证。搜查人员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你可以拒绝被搜查,如果强行被无证搜查了,你也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检
    2023-07-25
    217人看过
  •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2、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4、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023-06-03
    230人看过
  • 必须做的搜查程序有哪些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如下: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露。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对证据材料的搜查程序对证据材料的搜查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应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搜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应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以
    2023-07-23
    25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最新
    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的日的是发现和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查获隐藏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滥用搜查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要由检察长签发。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在侦查实践中是指:(1)身带行
    2023-02-17
    403人看过
  • 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
    1、搜查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主体侦查人员(2名)2、搜查的对象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3、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对象查封、扣押的对象: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查询、冻结的对象: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被扣押物,应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并退还、返还。4、搜查是否需要令状原则上需要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进行搜查。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检察长报告,及时补办有关手续。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是否需要令状不需要扣押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电子邮件,需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6、搜查的程序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7、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扣押应有见证人在场。检察院、公安
    2023-06-11
    335人看过
  • 什么叫搜查,对搜查有哪些规定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是侦查机关获取证据查证事实的重要侦查手段。规定: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4、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5、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
    2023-06-01
    336人看过
  • 监察机关搜查的程序有哪些
    一、监察机关搜查的程序有哪些1.需要对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立项,这是监察工作的起点,确保工作的明确性和方向性。立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便记录和跟踪。2.监察机关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这一环节是监察工作的核心,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和高效进行。3.监察机关在完成检查后,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过程和结果。二、制定与实施检查方案1.制定和实施检查方案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关键环节。2.为了确保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检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全面细致。需要组织好调查班子,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执行任务。3.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可能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4.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如要求被监察对象提供有关文件、账册、资料,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责令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监察机关全
    2024-04-17
    459人看过
  • 警察上门搜查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谁可以依法搜查?有权搜查的人员是指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在我国大陆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对谁进行搜查?1、刑事方面:搜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2、民事方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警察搜查的合法程序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说到的紧急情况包括:(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若警察没有搜查令,又不存在上述紧急情形强制搜查的,
    2023-06-11
    73人看过
  • 2024刑事案件中搜查的法定程序有什么规定
    刑事案件中搜查的法定程序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2024-04-12
    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搜查流程是什么?有什么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搜查流程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二、刑事诉讼法搜查依据有哪些?(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2023-02-13
    438人看过
  • 刑事搜查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搜查有哪些范围搜查的范围是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搜查犯罪嫌疑人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他的住处进行搜查;“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及其住处以外其他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工作单位等;“其他有关的地方”是指罪犯可能藏身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地方。搜查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执行本条应当注意的是:不得滥用搜查权。由于搜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居住等基本权利,因此,搜查必须慎重从事。决定搜查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特别是对人身和住宅的搜查,既要抓住时机,及时搜查,又要注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搜查权。刑事搜查的目的搜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罪证,查获
    2023-06-14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搜查毒品的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搜查毒品的程序,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
    • 非法搜查罪的侦查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9
      不断非法搜查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或非法搜查罪,侵犯人身自由权或非法拘禁罪怎样维权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或非法搜查罪,侵犯人身自由权或非法拘禁罪怎样维权 公司保安強行到員工外租房搜查,是否構成非法搜查罪?
    • 警察搜查的合法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说到的紧急情况包括:
    • 刑事诉讼法搜查权搜查对象、地点、程序和程序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至第113条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4)搜查的程序
    • 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0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的日的是发现和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查获隐藏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滥用搜查措施。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