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拆迁房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21:04:43 356 人看过

一、我国对拆迁房不满意怎么办?

1、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三、拆迁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1、拆迁纠纷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遇见拆迁该怎么应对
    一、我国遇见拆迁该怎么应对?面临房屋拆迁应当积极的和拆迁人协商,然后确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抵偿安顿协议是约好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建立的拆迁抵偿安顿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协议或许实行协议不符合约好的,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一,拆迁抵偿安顿协议缔结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搬家期限内拒绝搬家的,搬家期限届满后拆迁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到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到裁定协议的,一方或许两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024-01-25
    240人看过
  • 拆迁怎么维权不满意拆迁补偿决定怎么办?
    一、拆迁怎么维权不满意拆迁补偿决定怎么办?1、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达成拆迁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满足什么条件拆
    2024-02-03
    22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如何处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
    2023-04-27
    118人看过
  • 我国怎么买拆迁安置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我国怎么买拆迁安置房买拆迁安置房一般的流程如下:1、双方协商确定房屋价格、过户期限等事项;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款;4、申报交易价格;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二、拆迁纠纷法院受理多久判决?1、迁纠纷法院受理之后6个月的时间之内判决,拆迁房的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
    2024-01-14
    447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不满意不让拆迁违法吗?
    一、房屋拆迁不满意不让拆迁违法吗?1、对房屋拆迁决定不服不让拆迁一般不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拆迁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不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执
    2024-01-18
    171人看过
  • 对拆迁不满意,怎么提出行政诉讼?
    一、对拆迁不满意,怎么提出行政诉讼?1、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方式来提起行政诉讼。退耕还林:补助一千五百元/亩,财政现金补助一千二百元、种苗造林费三百元;退耕还草:补助八百元/亩:财政现金补助六百八十元、种苗种草费一百二十元。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修路征地每亩赔多少钱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
    2024-01-12
    123人看过
  • 被拆迁户对拆迁补偿金怎么不满
    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定。如果他们对赔偿不满意,也可以提起诉讼。对方不得强行拆除房屋,拆迁单位必须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由于房屋拆迁,势必影响许多居民、单位和商户的利益。拆迁通知书一经发出,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不能再转让、出租,更不能扩建、改建。可见,拆迁公告将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通知书的内容。行政诉讼程序:一、起诉在行政诉讼中规定了“不起诉,不起诉”的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审判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四)判决(裁定与判决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执行判决的程序性问题或某些实质性问题作出的决定。判决是法院
    2023-05-31
    119人看过
  • 公房拆迁,我该怎么办
    房屋遇到拆迁时,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一般来说,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置。因此,对于产权房来说,一旦房屋遇上拆迁,有权利和拆迁人进行谈判并签订补偿协议的就是产权人。那么当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有租赁房屋时,谁享有和拆迁人谈判签约的权利呢?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当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时,究竟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呢?上海市高级人民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023-04-30
    101人看过
  • 我国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我国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二、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明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根据实践经验的了解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即拆迁人与
    2024-01-21
    322人看过
  •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应怎么解决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办法:1、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限制。即使事后后悔的可能性很小,当时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也会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因此,由于对拆迁不满意,建议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2、提出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及时提出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一般应当自知道征地之日起60每天提出;3、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拆迁中应有的利益。相关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
    2024-01-21
    310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023-05-31
    454人看过
  • 如果对危房不拆迁怎么办
    一、如果对危房不拆迁怎么办危房一直不拆可以申请强拆。国家在对老旧小区进行治理改造,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楼房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话,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加固,可以继续使用。如果通过专业机构鉴定楼房属于危房,确实不能再继续住人的情况下。那就需要拆除重新建造了。被拆迁人不同意拆房子的,可以申请强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二、拆迁安置房如何分房子安置房分房子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以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一并给予搬迁奖励。拆迁安置房分房流程是: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
    2024-02-01
    397人看过
  • 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办
    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由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先裁决,再起诉。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办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2022-06-23
    267人看过
  • 我家房子拆迁修公路,但拆迁费不够我们造房子怎么办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2023-02-18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对于拆迁公告不满意该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对于拆迁公告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对拆迁公告中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国家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能投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3
      是可以的。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不满意拆迁安置该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应对方法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 对拆迁房屋补偿不满意,找谁调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对拆迁房屋补偿不满意的房主可以找拆迁办,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
    • 对拆迁不满意不签字可不可以强拆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29
      关于这个问题啊,咱得看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 (1)假设你既没签字,还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了相关法律程序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强行拆迁啦,这算什么?这可是违法强拆咱们的房子呢!; (2)可要是你就是不肯签字,而且还在法定的期限内都不去搞个法律程序啥的,更别提搬出去了。那么政府这边就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把你的房子给拆掉。当然啦,房屋征收部门也得尽职尽责地去调查清楚房屋征收范围内每栋房子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