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共有政策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11:44 291 人看过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房的”定位,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2017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近期加强住房和土地供应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提出在特大城市、特大城市、特大城市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其他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二是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我市“3.17新政”严格需求侧调控的基础上,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整合了以前销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回归住房属性,促进了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合理,充分发挥了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双重作用。三是总结自住工作经验。2013年以来,我市在自住型商品房工作中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将供应对象限制在无房家庭、实行区域分配、引入专家评审完善规划设计标准等。,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一致认可,必须通过完善政策加以巩固。共有住房是对原有自住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和规范,今后将在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供应规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一是有利于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使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人安居乐业。第二,有利于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共有产权的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者共有产权的方式,将政府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转让给首次购房者,进一步降低了房屋销售价格,充分减轻了购房负担,最大限度地支持夹心层的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三是有利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本市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通过出台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合理定价,使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坚决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对促进本市房价平稳运行将起到有效作用。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规划建设。一是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选择合租住房。优先选择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完备的地区,促进就业与居住合理匹配,促进就业与居住平衡。二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和“综合竞价”的方式出让共有产权的住房建设用地。按照竞争、优先、公平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度。三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制定了《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标准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依法开展日常监督。一是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房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住房。二是严格限购条件。已签订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房屋转出记录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第三是促进工作和住房的平衡和准确分配。户籍房产限购是将户籍分配到项目所在区和项目所在城市其他区域的户籍所在地。在项目区稳定工作的非家庭户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三是规范管理。一是对已购买并用于出租的具有共同产权的房屋,购房人和持有机构按照产权份额取得相应部分的租金收入,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二是不得转让已购5年以下房屋的产权份额,允许按市场价格转让已购5年以上房屋的产权份额。三是严厉查处虚假购房和违法使用行为,10年内禁止在本市再次申请各类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如果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违法或严重失信,将被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四是《办法》实施前已销售的自住商品房项目租售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未售出的自住商品房按本办法执行。一是“新北京人”分布不低于30%。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共有产权和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对本地区非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供应不低于30%。二是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片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网上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让“多数据跑,少人跑腿”达到高效便捷服务的目的。三是规范退出机制。购买5年后,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可按市场价格转让。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中介可以优先购买并继续将该房屋作为共有产权使用;如果中介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应将房屋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条件的家庭购买。这有利于实现房屋共有财产的循环利用,并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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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5日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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