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1:23:22 153 人看过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司法实践中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具体法条,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由于现在社会上互联网高速发展,很多传播淫秽物品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6日起施行: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第一条第一款: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2、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几年,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要看传播数量的多少,造成后果是否严重,是否有法定的量刑情节等来判断到底判几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主播为当“明星”录淫秽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量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
    2023-04-13
    187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律师费是多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有: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也构成刑事犯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关于淫秽物品,我国《刑法》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主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
    2023-08-12
    410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数量怎么计算
    一、传播淫秽物品数量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2、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
    2023-04-29
    103人看过
  •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广盟受被告人王某母亲张某委托并经被告人本人同意,担任其辩护人。根据本案案卷材料和庭审情况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法庭予以采纳。一、恋足吧论坛不属于被告人王某所有、管理或使用1、恋足吧论坛属于刘某所有刘某称该论坛是应王某的要求建立的,是其在推卸责任,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刘某为提高其所有的济南吧的点击量并开辟新的广告发布载体,而向王某征求建议。王某此时的身份是刘某所有的济南杰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王某喜欢恋足便提出了建立恋足论坛的建议。当时刘某并没有表态,但几天后刘某独自申请了恋足吧的域名,设置了服务器,架设了论坛结构,发布了广告,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在王某建议的时候,各栏目为恋足文章、恋足图片等,而刘某将为提高点击量改成了SM文章、SM图片等。同时,该论坛最初有两个管理员账号,刘某所有的账号可以管理王某的账号,但是王某的账号无法管理刘某
    2023-06-03
    484人看过
  • 他会被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吗,请问贵港律师qq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qq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只要符合以上几点就有可能被定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一、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1、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分别是:(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
    2023-08-08
    179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追诉时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若情节严重,是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的,也就是最高可以处以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一、刑事责任追究多少年才算过了追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则二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二、徇私枉法犯
    2023-04-11
    257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罪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传播淫秽物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主观要件。传播淫秽物品是指广泛传播淫秽书刊、影片、视频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是故意,但行为人不必为了盈利。在某些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犯罪目的:本罪旨在侵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会危害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维护社会保障、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书刊、报纸、图片、影片、视频带、视频带、视频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和图案的日用品等。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传播淫秽书刊、影片、视频带、视频带、图片
    2023-09-09
    146人看过
  • 广东省传播淫秽物品有什么处罚?
    广东省传播淫秽物品有什么处罚?《广东省查禁淫秽物品条例》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查禁的淫秽物品是: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形象的音像制品、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照片、图画、书籍、报刊、抄本、印有形象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药、淫具等。夹杂淫秽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生理、医学知识和其他自然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在查禁之列。第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购买、传播淫秽物品,危害严重的;或者利用淫秽物品引女的;或者利用淫秽物品对妇女进行猥亵、侮辱、情节恶劣的;或者以播放淫秽音像制品聚众进行集体淫乱活动,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
    2023-06-03
    235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要承担什么后果
    传播淫秽物品可能会触犯《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023-06-12
    194人看过
  •  淫秽物品的传播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中,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的情况属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而情节较轻的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其他淫或其他淫秽物品等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中,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的情况属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而情节较轻的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我们可以将原文中的“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改写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样就能够准确地表达出原文所要
    2023-11-11
    74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立案标准的区别
    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立案标准第十条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
    2023-06-14
    440人看过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有哪些?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综合上面所说的,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就是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身心健康受到很大的影响,一般只要播放的次数以及造成的影响达到国家立案的标准,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向未成年人进行播放的话,那么是会加重处罚的。一、根据规定发黄图是什么罪1、发黄图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是由于黄图属
    2023-03-07
    276人看过
  • 心痒手痒,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纪律在不断上升,网民为了一时的快活,传播淫秽视频,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反响,那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呢。明星“艳照门”成为热门话题,这一案件对一些心痒手痒的网民,颇有警示作用。建个宽频网成人电影免费看温某,现年23岁,平阳水头人,学过电脑技术后待业在家。去年9月初,温某应聘到平阳县水头镇某网吧担任网管员,负责网吧电脑日常维护。2007年10月下旬,温某在一网站发现了一个电影网站程序,于是就将该程序下载,将其安装到网吧服务器上,利用下载程序中原有的2000余部电影,温某建构了“温州热线宽频网”。温某随后建立了QQ群,公布“温州热线宽频”网址,并宣传让在线的正看成人电影的网友上传FTP账号,还在多个网站的免费资源栏目公布账号。之后,陆续有网友将淫秽视频上传到服务器,温某将视频格式转换压缩后挂到这一网站上供人免费观看。后来,在网友及QQ群上人员
    2023-06-12
    187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超过几人算犯罪
    不以人数定罪,是以涉案的数量来定罪。有下列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一、卖片多少金额会立案量刑要根据传播次数、实际获利金额衡量,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4-05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贩卖淫秽物品与传播淫秽物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
    • 怎样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非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
    • 公司传播淫秽物品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怎么界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以非牟利行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界定如下: 非牟利情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证据有哪些,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7
      传播淫秽物品不以牟利为目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以上的;(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