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牟利构成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51:57 486 人看过

日前,记者从浦东法院获悉,上海首例转载网络小说营利刑案宣判。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转载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所有的网络小说500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违法所得及扣留的12块硬盘予以没收。

【事件回顾】

武汉人王某喜欢看网络小说,由于做过网管,对怎样建网站颇有心得。2008年,他购买了一个域名建立小说网站,取名吾爱文学网,偷偷转载他人的网络小说。在同行的指点下,他将网站首页等内容存储在国外租用的3台服务器上,又将网站数据和小说存在浙江绍兴租用的5台服务器上。这样一来,网站从域名到服务器全在国外,一般情况下很难被发现。

网站建起来,可要吸引人气,又是在同行指点下,王某花1000元买了套可自动下载小说、更新章节的采集软件,又与几个盗版网站版主联手,每天轮流下载起点中文网最新的16篇文章,然后共享。

为什么是16篇呢?下载最新小说需要付费。下载太多,网站可能认为是盗版下载数据,把账号封掉,我们发现,一次下载16篇不容易被发现。王某交代说,他从起点中文网及其他网站转载了网络小说4000本左右。

【法院判决】

2011年初,中国开始严打网络盗版,以VeryCD、影视帝国为代表的一批网站相继转型或关闭,王某内心隐约感觉到一些不安。2月22日,他通过中介将网站转卖给他人。不过为时已晚:2月17日,盛大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吾爱中文网盗版的502部网络小说名单;2月26日凌晨2点,王某被上海警方抓获归案。

经司法鉴定,吾爱文学网所登载的502部小说中,有500部与起点中文网的同名网络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

法院认为,起点中文网对涉案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500部,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未经同意转载属于网络侵权吗
    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书面通知书应当包含:(一)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
    2023-04-29
    344人看过
  •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侵权吗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是否侵权《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著作权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是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注明被转载作品
    2023-06-13
    231人看过
  • 铃声下载构成侵权网络公司被判赔两万
    《一二三四歌》作铃声下载著作权协会起诉网络公司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被告:深圳市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通信公司)。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协会,该协会是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机构,从事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石顺义、臧云飞分别是《一二三四歌》词、曲作品的作者。1993年12月14日、1996年4月13日、2001年11月1日、2001年11月27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通过与《一二三四歌》词作者石顺义、曲作者臧云飞分别签订“音乐著作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取得了行使《一二三四歌》词、曲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一二三四歌》词、曲作者石顺义、臧云飞约定:“合同有效期为3年。至期满前60天作者未提出书面异议,合同自动续展3年。之后亦照此办理。”1999年4月,《一二三四歌》刊登在由同心出版社
    2023-06-08
    482人看过
  • 网络文章转载没有署名是否侵权
    一、网络文章转载没有署名是否侵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网络转载他人文章,并且不载明出处,文章没有作者署名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
    2023-04-29
    262人看过
  • 法律对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规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有关借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
    2023-07-05
    488人看过
  • 转载书本上的文章到网络侵权吗
    转载书本上的文章到网络是否侵权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对没有得到书面许可的内容擅自发布或者修改,都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
    2023-06-13
    79人看过
  • 讨论转载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1、转载经授权的作品;在网络上转载他人文章、图片时,尽量使用他人已经明示授权使用的作品,尽量不转载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2、注明联系方式;如果说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建议可以在文章尾部注明相关情况,比如在文章下方标注:“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或者“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等等,虽然这种做法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被起诉的几率。3、转载视频避免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网站链接他人录音录像作品,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如果确实需要转载使用无法联系权利人的视频,《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以避免侵权。转载视频如何避免侵权若确有必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至少可以降
    2023-07-24
    341人看过
  • 网络日志转载侵犯隐私吗
    网络日志转载是否侵犯隐私一般不属于所谓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得隐私权以及隐私观念,它至少是一个人格尊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必要的,它是重要的,它体现一个人,人格,人格尊严这样一个东西。“支配或控制隐私权”和别人分享、在总结由纯属我个人事件当中可以阐发出来的公共的意义叫做支配或者控制隐私的权利。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
    2023-06-13
    349人看过
  • 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有关,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及一系列相关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版权,国内网络中至今未能解决症结。侵权行为不断,被起诉的却寥寥无几。一方面是普遍缺乏保护版权意识,另一方面盗版者多,分布范围广而侵权行为普遍较轻,起诉成功的补偿常常不及起诉时人力财力的消耗。对于中小网站,常见的侵权方式集中于非法转载。法律咨询:过去一起小说和电影电视剧,在网络上出现的比较早也比较全,现在许多都没有了,而且出现的也比较晚,都是等正规播放完了,才出现。为什么啊?很不方便啊。有什么比较好的网站,提前免费下载观看电影电视剧?以前迅雷的全集资源可以下载,现在怎么没有了?以前狗狗网站可以下载许多资源,学习资源等,现在都没了。有什么比较好的资源全的网站?律师解答:中国一直以来都是盗版大国,远比上国外重视版权,现在可能想下决心搞好。其实这也是迟早的事,现在还不能一下下
    2023-06-07
    307人看过
  • 网络转载:转载的文章拥有著作权吗?
    对于转载很多人都认为其侵犯了自身的权利,认为转载过后就没有了著作权,至此导致了很多人想不让别人转载其文章。对此,作为作者的或者文章发布平台的网站,在文章转载过后是否还有著作权呢?首先来看看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每个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作为转载的文章是不是作品呢?是不是都拥有著作权呢?1、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
    2023-06-07
    489人看过
  • 转载计算机网络作品如何避免侵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由于网络的特殊性,著作权人很难联系,特别是一些随笔、评论的小文章,在支付报酬上,网站难以操作,而且对著作权人的认定也有困难,这时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应当支付的款项提存,并注明是具体权利人的具体作品的稿费,就可认定使用人已经履行了支付稿费的义务,同时还需注意,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例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董*连律师,2009-12-27)作者:董*连知识产权律师电话:13910629206
    2023-06-13
    158人看过
  • 擅自转载别人论文属网络著作权侵权吗
    问:未经我的同意将我的论文擅自发布在内部期刊内算侵权吗答:你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是关于知识产权是否在互联网时代同样存在,是否是传统知识产权有所更改在互联网时代,这是大家所面临的新的问题。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你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
    2023-05-01
    364人看过
  • 搜狐网未经作者许可转载文章构成侵权
    因未经许可,私自在其经营的搜狐网转载采访纪实引起的著作权纠纷案,近日有了一审结果。北京市二中院依法判处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安徽省新安晚报社记者胡跃华的作品《女记者贩毒体验七昼夜》;在搜狐网主页登载赔礼道歉声明;赔偿胡跃华经济损失、合理费用支出共计3500元。2000年底,胡跃华应《羊城晚报》约请,创作了《女记者贩毒体验七昼夜》文交付该报,双方还约定,未经作者许可,报社不得许可其它媒体(包括网络)转载、复制、上载该文。2001年1月11日,《羊城晚报》的《新闻周刊》进行改动后发表了该文,在署名作者为胡跃华同时作了“未经本刊允许,本刊文章拒绝转载,违者必究”的声明。15日,新华网在注明转载15日《江南时报》的情况下登载了该文。此后,搜狐公司在未经胡跃华许可、未署名且未付酬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搜狐网上转载了该文。因此,胡跃华起诉称,《羊城晚报》擅自改动、添加了具体地名及文
    2023-06-08
    374人看过
  • 网络转载版权如何确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2.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
    2023-06-11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网络转载是否构成侵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未经作者许可的网络转载构成侵权。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网络图片转载被告侵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转载著作权构成侵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
      网络作品的转载和纸质媒体的转载的性质应该是一致的,他们都是都原作品的复制,而且都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即把作品原件相对稳定地固定在有形的载体上,并且不产生新的作品。而且作者把作品上传到网络服务器,也意味着作品的发表,和普通纸质作品在媒体上的发表性质上是一致的,如果非要说网络作品和纸质媒体的转载有什么区别的话,只能说前者是固定在网络服务器的硬盘上,后者固定在纸质媒体材料上。所以依据《著作权法》
    • 网络转载属于侵权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网络转载侵权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
    •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侵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有可能会侵权。 《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 (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