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包含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5:01:04 107 人看过

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而成立的空壳公司,在其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完全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虚报注册资本侵犯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公司的出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资本确定制,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必须充足、维持,公司股东应按期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变更登记也可能发生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特别是由股东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

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欺骗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剥夺。抽逃出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并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属持续性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

一、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的;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股东禁止行为包括哪些,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一、股东禁止行为包括哪些股东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投资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3)禁止投资人再加入其它公司。(4)禁止投资人与本公司签订合同。(5)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投资人决定除名。《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
    2023-06-17
    27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金额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股东抽逃出资金额属于违法行为吗?属于违法的行为。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二、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有哪些?(一)抽逃出资的行为表现抽逃资金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公司法律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
    2024-01-09
    357人看过
  • 职务犯罪都包含哪些违法行为?
    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二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2023-07-04
    117人看过
  • 哪些不能作为股东出资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一、哪些财产不得作为出资的承担法律后果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是可确认、可转让、可计价的,不符合这三条的资产不能用于出资:1.不能独立确认和不能评估价值的财产不能用于出资,例如商誉、思想、能力、智慧等。2.不能依法转让的财产不能出资,例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特许经营权、被抵押、被冻结的土地、房产、股权和其他物权等。二、股东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变更呢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怎样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成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流程如下: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同意
    2023-03-24
    248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范围不包含哪些违法行为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不包含哪些违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程序上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程序上的区别是:1.不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事保卫部门、拘留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为基础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
    2023-10-23
    296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包含哪些范围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15条拟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判决在确定的时间、在公司住所地或者原告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其他地点,由公司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供股东查阅或者复制。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
    2023-06-18
    46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视为违约行为
    一、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视为违约行为公司股东未出资可视为违约行为。未出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可以用哪些财产出资股东可以用的财产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货币估价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货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
    2023-07-05
    465人看过
  • 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被依法认定无效的。2、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出资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的。3、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经人民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数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4、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出资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5、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不符合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这3项规定时,
    2023-03-21
    18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
    1。股东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本质。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不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不可思议的是,他没有向公司出资,却承认有权管理公司事务,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收益。从公司的运行机制来看,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其资本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资本的来源是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对股东投资的控制。公司的营业收入实质上是股东投资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属于实际投资者。因此,就经营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对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即使补足出资,也只能对后续的公司经营权和公司收益主张权利。2。股东的义务和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虽然不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不能免除股东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不以股东的具体权利为基础。它来源于《公司设立协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它是一种合同义务,公司成立后,它就成为一种法律义务。股东在未实际出资前,不得免除其出资义务。
    2023-05-07
    275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有几种,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
    公司法股东出资的方式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以知识产权的方式出资以及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出资,还有用劳务和信用出资。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用于出资的方式来出资。一、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公司法股东出资的方式是五种,分别是: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2023-06-05
    312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包含哪些行为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具体包括的行为种类包括: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如何处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应这样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构成犯罪么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
    2023-03-05
    271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
    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一、抽逃
    2023-03-26
    14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出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隐名投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显名投资人)的法律现象。它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2)公司股份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名义上的股东不一致;(3)显名投资人系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这一点使隐名投资与代理区别开来;(4)无论隐名投资人还是显名投资人对公司债务均只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特征区别于隐名合伙;(5)隐名投资人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公司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出资的原因有很多,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应依据隐名出资的行为是否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某些行业限制境外资本进入,境外人士借用国内人士名义曲线进入该行业,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就实际出资的部分向显名股东主张债权。如若隐名投资的行为没有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2023-06-09
    334人看过
  • 何种行为为股东抽逃出资
    一、何种行为为股东抽逃出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二、抽逃出资的民事
    2023-04-27
    31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关于股东出资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注册,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办理公司注册时,但由于注册资本制度的变化,违法行为的认定只有法定出资期限届满才构成违法行为。主观故意,以股东是否合谋为标准判断公司法人是否主观故意。二、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货币财产,虚假出资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让财产权、表面出资但实际未出资,不以是否取得公司登记
    • 2022年违法分包行为包含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08
      违法分包是指以下这些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哪些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
    • 新型“倒票”违法行为包含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票贩子新的“倒票”行为有:制作假证“倒票”票贩子通过各种手段搜集大量作废或丢失的或其他证件,购买到紧俏车票后倒卖谋利。电购或“倒票”票贩子通过安装多部电话和电脑,并在网站发布转让火车票信息等形式,先与旅客取得联系,获取其身份证号订紧俏车票,再将车票高价倒卖给旅客。自动售票机“倒票”一人到退票窗口退票,另一人立即将退入网络上的车票再买出来,以达到将车票转卖给购票旅客的目的。私设代售点“倒票”票贩子利
    • 中介卖房包含哪些行为违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