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别程序能否通过诉讼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8:30:16 152 人看过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怎么向法院提起申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的程序如下:

1、在接待大院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3、带上材料和身份证件按照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法官谈话,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提交的材料包括: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4、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填写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七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

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示催告程序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别司法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特别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比,特别程序具有以下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确认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而是确认某一法律事实的存在和某一权利的实际情况。按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为了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侵权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启动是由于申请人的申请或原告的起诉。申请人或检察官可能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也没有其他当事人。按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原告提出,原告和被告明确(三)第一审为终审案件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第一审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检察官不得上诉。按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最高人
    2023-05-07
    1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从性质上讲也是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比
    2023-06-13
    20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一、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工伤属于民事案件,所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
    2023-03-05
    4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六个特别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无财产所有人案件、,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和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非诉讼: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审判组织的特殊性:单一任命制原则和单一合议庭的例外
    2023-05-07
    226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什么是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一种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布失踪或死亡案件、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以及确定财产无所有人的案件。特别程序: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别程序。相应的概念是普通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种是非诉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中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员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所有权案件时适用的程序。一审民事诉讼。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反,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下列一般规定:(1)适用法律。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
    2023-05-07
    3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5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只是解决选举委员会所公布的名单有无错误的问题,如名单遗漏、姓名错写、将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列入名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31、132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于选民名单申诉所作的决定,向选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必须在选举前审理。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如不应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立即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见选举诉讼)。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审理这种案件分为两个步骤:①
    2023-06-03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更多>

    #公示催告程序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特别授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 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特别授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 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够特别授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 如何解释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1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的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