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间受伤可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3 02:33:45 209 人看过

工伤认定需要存在劳动关系,否则无法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七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内外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履行工作职责的暴力伤害、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的意外伤害、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等。

工伤认定需要以存在劳动关系为条件,如果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无法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伤害;其次,劳动者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即工作行为与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再次,劳动者受伤非因自身过失,即劳动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受伤;最后,劳动者受伤后能够得到医疗救治。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符合这些条件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同时,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符合这些条件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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