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用公告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7:14:28 157 人看过

一、申请强制执行用公告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需要公告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来代替。

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对于超过二年后申请执行的,可以立案,法院不主动对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适用时效规定进行裁判。即当事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否则法院不主动审查。

由当事人申请或审判员移送。执行程序并不自动开始,一般需由当事人申请,也有由审判员移送的情形(例如执行诉讼费的案件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二、执行法官拿到执行案件后,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执行法官拿到执行案件后,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案件信息、检查当事人身份信息等。

1、检查案件信息

检查执行依据是否生效。实践中常出现申请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已经上诉,因此需再次核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如民事判决、仲裁裁决是否上诉、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检查当事人身份信息

申请人、被执行人是否准确。自然人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完善,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

3、检查申请执行内容

当事人申请的是对法律文书的部分执行还是全部执行。是否为互负义务;若是,则可让申请人先履行。

4、检查案件标的

有多个被执行人的,检查各自的债务数额,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利息的计算等,这些都需要认真核对,以免出现执行错误。

5、送达执行通知

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通知中载明应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及执行费等。若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已经履行了规定的义务,应立即联系执行法官。

6、送达报告财产令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应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三、是否可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1、可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不一定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使是唯一住房亦可执行: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3、被执行人为公司或企业法人,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一定可否追加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在一些情况下,若企业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股东或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比如,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裁定追加(或不追加)股东(或出资人)为被执行人,被追加人或申请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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