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哪些
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
1、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即使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就离婚;
3、婚前彩礼给付方带来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男女离婚时构成彩礼返还条件的,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二、彩礼纠纷要注意什么?如何解决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的问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不再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可请求返还彩礼。
2、彩礼的给付必须以当地习俗作为基础,禁止当事人借婚姻索取财物。
三、哪些彩礼不能要回
一、涉及彩礼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二、下列情形的彩礼不能要回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彩礼纠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30人看过
-
注意什么彩礼返还的问题
240人看过
-
退还彩礼有哪些注意问题
413人看过
-
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哪些彩礼无需返还
37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彩礼不需要返还,离婚彩礼要不要返还
182人看过
-
彩礼退还问题哪些情况下无需返还
495人看过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
彩礼返还需要注意什么, 彩礼返还需要返还哪些财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彩礼的范围及返还 建立婚约,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一般有聘金、见面礼、折娘衣、酒水钱和金器,《意见》对于司法实践出现的各种财物给付形式那此属彩礼没有界定,根据附条件赠与说的法律特征,判断依据为给付此项财物时当事人主观心理状态,是为了培养、增进感情的给付还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给付。实际生活中当事人给付财物时不会明说更没有书面合同表达心理状态,是默示意思表示,判断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给付
-
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问题,女方的嫁妆属于彩礼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问题1、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如果将给付
-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5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
-
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哪些情形不需要返还彩礼?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对于彩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索回的。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何为“生活困难”,《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
-
返还彩礼的问题,谁有权力起诉返还彩礼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过对于已经给付彩礼但缔结婚姻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笔者认为,在此,对“当事人”应该做扩张解释,即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