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的行使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7:24:15 355 人看过

人民监督员可以依法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应当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检察院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在案。对于公民来说,公民也有基本的监督权,公民对于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还有立法机关,都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宪法监督权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我们公民享有监督权,监督权是针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权利的是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监督权的行为对于国家的公平公正的体现更加的全面。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监督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2、批评建议权实际上是由批评权和建议权两项权利组成。批评权侧重于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或其他感到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权侧重于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后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提出改进建议。批评权与建议权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一般被统称为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主要是指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揭发,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裁。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其本人或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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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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