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6:31:56 71 人看过

一、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让渡
    土地的用地性质一般分为:1.农业用地---例如琶洲村一社的农田2.工业用地---例如球场附近的环球照明厂3.商业用地---例如政府划拨给琶洲村使用的自留用地4.住宅用地---例如每家每户房屋占有的土地在以上四种土地性质中,商业用地的价格是最贵,其次是住宅用地(宅基地用地),再次是工业用地,最低的是农业用地.个人的宅基地所占的宅基地面积属于住宅用地,在差不多20年前,村民互相转让宅基地都要1000元/平方米以上.即使红线外的土地价格是52万/亩,换算为每平方米,也区区不过是780元/平方米.**集团和经济联社是否在忽悠纯朴的村民呢?话再讲过来,红线内40万/亩,红线外52万/亩是指购买农业土地还是其他性质的用地,如果仅是指农业用地,这价格是否合理和公平呢?众所周知,12年前政府征用群北片的土地是25万/亩,再加青苗款2万/亩,合共27万/亩,当时在赤岗可以以2500元左右买到1平方米,12年
    2023-05-05
    8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律师补充: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
    2023-05-06
    1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放弃申请书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纠纷是指什么?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七)因其他各种历
    2023-05-02
    3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转让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合伙协议书该怎么写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3-07-19
    103人看过
  • 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或集体授权单位或个人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协议转让。今天,我们来看看关于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
    2023-05-22
    116人看过
  • 土地转让规定的转让方式有哪些?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
    2023-02-20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下转让土地使用权要办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 转让提交土地使用权申请书有哪些要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1、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 土地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土地使用权类型的转让方式包括:1、买卖,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还债是买卖的特殊形式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利4、作价入股;5、合建;6、赠予;7、继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放弃土地使用权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12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
    • 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的权属证明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本人提供权属证明资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1份; 3、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有权人同意出让的书面意见书; 4、房地产转让协议书或合同; 5、国家税务机关出据的完税证原件; 6、属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房交易的,附经批准的上市交易申请书1份。 7、属出让国有土地转让的,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8、属国有资产处置的,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