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邻不动产的不可量物侵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30:52 196 人看过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音、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所谓不可量物侵害是指按照通常的计量手段无法加以精确测量的某些物质因排放、扩散等致他人损害。不可量物侵害经常会给相邻的一方造成损害,严重的不可量物侵害会对许多不特定人造成损害。

什么是侵害荣誉权的行为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如属过失损毁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则应以一般的侵害财产行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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