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1、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确保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如果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应被认为是一种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赔偿协议,该赔偿协议就应认定为是无效的。
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是因重大误解而导致了意思表示的不真实,则应认定为是可撤销的赔偿协议;由于相对方采取欺诈的手段,故意告知其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而导致一方出现重大误解的情况,这个时候赔偿协议应被认为是无效的,而不再是可撤销的。
2、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排除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否是显失公平的,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该协议就是有效地,应该被履行。
3、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中少列的应当赔偿的事项,虽然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但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对少列的赔偿事项,当事人之间并没有达成协议,赔偿权利人可就少列的事项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哪些
33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种类,人身损害赔偿是债权吗
86人看过
-
精神赔偿的种类有哪些精神损害的赔偿种类有哪些
91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种类,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
183人看过
-
损害赔偿纠纷主体申请转让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有哪些
219人看过
-
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122人看过
-
车祸损害赔偿有哪些种类,车祸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种,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可分为:一般伤害的赔偿、致人残疾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什么种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人身损害赔偿追诉时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9因人身侵权产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
损害赔偿纠纷主体申请转让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7没有办法转让涉及人身伤害的权利,但索赔的权利可以由近亲属取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向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
离婚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种类及其赔偿标准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6(一)填补损害 填补损害,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救济手段。通过赔偿损失,使受害方的权益得到尽可能的弥补。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面对于受害方因离婚而导致的可以用财产进行直接衡量的物质损害给予直接弥补;另一方面,对于精神损害,虽然不能用财产衡量,但以财产方式进行弥补也尽可能地将离婚为受害人带来的伤害降至最小。 (二)精神补偿与抚慰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