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制定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中。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
(3)强制既可由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也可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有学者总结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为: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目前,我国的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不足日益显露,受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评,笔者亦有同感。其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第一,把行政权和司法权混合在一起,难以实现两权的追求价值。司法权和行政权都追求公平和效率,只不过公平与效率两者谁放在首位而已。从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看,执行行为应该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权往往又是以追求效率为其首要价值。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它所追求的首要价值是公平。对公平与效率这对矛盾不能同时并重时,只能是有所侧重,以期达到效益的最大化。因而把两权混合在一起只能导致顾此失彼的后果,并造成不应有的混乱。
第二,从世界民主与文明发展的趋势来看,权力分立与制衡是发展的趋势,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开是势所必然,司法权是保护公民(法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为了有效制约行政权的专横,不应把行政权与司法权混合在一起。
第三,从司法权的内涵来看,司法权的本质是权威性,具有事后性、被动性、最终性等特点。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应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这实际上是一种事前审查,显然违反了司法权的事后性、被动性、最终性的特点。同时,如果法院经审查决定不予执行,那么行政决定的公信力、确定力、执行力、拘束力如何对待?更何况,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执行时,法院不必通过审判组织,而仅仅通过执行机构,不通过审判程序而仅由执行人员的审查即可确认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决定是否有效。姑且不说,就目前中国来说,一个法院的执行机构往往是一些业务不精的法官理想的工作岗位,这种做法明显与司法权的运作不妥。再者,前面所提到的美国模式、法国模式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由法院的审判组织审查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合法以及行政相对人是否拒绝履行行政法义务,而不是由法院的执行机构审查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合法。据了解,我国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并不存在审判组织也不具有审判职能。显然我国的做法与美、法模式是不相同的,只能说是中国的特色。
第四,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来看,执行难成为法院生效的判决的权威的挑战,其挑战的实质就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而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因而从更高层次上可以说是对《宪法》权威的挑战。法院本身的生效判决尚且难以执行,更何况由行政机关申请的行政强制执行,说其类似于与虎谋皮也一点不为过。第五,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难免一拖再拖,客观上助长了行政违法行为的泛滥,也使我国本来就不高的行政效率更加低下。第六,法院执行负担过重,不利于正常的审判活动的开展。另外,对可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易发生踢皮球现象,对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执行的案件就更不用说了。一旦发生扯皮的现象,则与行政追求价值背道而驰。
-
我国的政府采购模式尚存缺陷
294人看过
-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模式相关制度是如何划分的
482人看过
-
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是如何的
99人看过
-
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重构
2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和实施有哪些模式
427人看过
-
各国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有什么不同
367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我国行政复议法缺陷存在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5《行政复议法》总体应予肯定,但也存在瑕疵和缺陷:第一,从对复议申请人界定的模糊、口头申请的规定对操作性的忽略、书面审查与复议要求的背离以及对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法律责任追究的欠操作性,均体现了《行政复议法》设计的理想模式与实际操作的矛盾。第二,在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处理、中止和终止情形、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程序等制度规定中,缺乏后续保障程序,影响其操作性。第三,立法中的一些明显“硬伤”,使之无法操作。
-
现行在后夫妻制度的缺点和缺陷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第一个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存废问题。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简称照顾原则,很多人赞成保留,也有学者主张废除,认为照顾原则没有存在必要。但与孙若军认为“过错不易确定,照顾原则难以落实”,因而主张废弃该原则不同。纪要是有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又要在此基础上对另一方进行照顾,也有违公平原则,因为过错者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不应再承受更多的不利。第二个问题是家务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婚姻法第40条家务补偿的限定条件
-
如何通过强制执行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首先,行政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履行期届满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完成后,执行程序终止;最后,案件结束。
-
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的处理方式求解答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什么是行政执行和行政强制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6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