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的详细内容及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43:43 146 人看过

失业人员享有以下失业保险待遇的:1、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因为生病而需要就医的,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在失业保险待遇上也略有不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的话,可以把其应得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这主要是考虑到农民工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而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2023-05-05
    125人看过
  • 车险赔偿的详细内容
    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车辆转让的,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就算保险不过户,只有车辆过户,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拒绝赔付,而商业险并非强制性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商业险约定了转让则拒绝赔付,则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商业险的赔付。在实际理赔时,保险公司常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等信息,如果不能通知原车主的话,就可能比较麻烦了,所以在办理了车辆过户后,也尽量办理保险过户。我国《保险法》也规定保险车辆转让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不通知,同时显著增加车辆危险程度,如用私家车去跑出租、滴滴等,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一、关于车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
    2023-03-03
    456人看过
  • 萍乡失业保险待遇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萍乡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哪些条件?据了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萍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5种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萍乡失业保险待遇包括的主要内容1.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其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
    2023-03-03
    173人看过
  • 详解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及条件
    一、详解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及条件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为:1.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4.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5.办理完成后就领取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如下: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
    2023-12-19
    433人看过
  • 死刑适用条件的详细介绍
    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犯罪分子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审查程序批准。刑法规定,死刑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外,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死刑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以便最终检查和防止错误。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是什么1、死刑对象的限制基于人道主义,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3、死刑执行制度上的限制《刑法》第4
    2023-07-05
    352人看过
  • 债权的构成及其详细内容
    根据债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把债权分成以下几种:一是合同之债(因合同关系产生的),二是侵权之债,(侵权行为产生的)三是不当得利之债,四是无因管理之债。根据债权的标的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金钱之债和非金钱之债两种。根据债权的法律性质,又可以将其分为法定之债和自然债权(如赌债)。所有权包括债权吗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债券也属于所有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
    2023-07-01
    68人看过
  • 车辆商业险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车辆商业险的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等。车辆的商业险又分别为基本险和附加险等。1、基本险包括车辆的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司乘险等相关险种。2、附加险则涉及到自燃险、车辆划痕险等。车主在投保商业险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了,最好在了解保险公司的商业险种的组成和保障范围之后,再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所需要承保的险种,以免花"冤枉钱"。另外一般10万元的汽车应该投保4个最基本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的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每个城市保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里暂且忽略这个小差异,以一个中等城市来举例说明下,10万元车型的车险,一年大概需要3700元左右。而20万左右的中高档类型的汽车,应该要同时加保车辆划痕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至于盗抢险则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安全情况来选择是否投保,这里暂且不算进去,如此
    2023-05-30
    235人看过
  • 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二、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度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门诊补助一般为每月10—2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住院补助多为按比例报销的方式,一般在实际费用的50%—70%之间。三、丧葬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给付标准,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的规定执行。长春市执行标准为:丧葬补助金400元,抚恤金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备注:失业人员
    2023-05-08
    380人看过
  • 宁夏工伤待遇国家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有些工伤事故给职工个人在心里面带来的阴影可能是一辈子都没办法抹去的,甚至也有很多人的感情归宿,包括家庭生活都因为工伤而遭受了很大的打击。所以国家其实在工伤方面的待遇一直以来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就比如说如果在宁夏遇到了工伤,职工当然要全面的了解一下宁夏工伤待遇国家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宁夏工伤待遇国家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2023-06-23
    166人看过
  • 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调研涉及什么内容
    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待遇调研涉及以下内容:煤炭行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存在漏洞;用人单位资金不足导致不能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认定过程烦琐复杂;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一、单位不交工伤保险怎么办?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二、单位工伤未缴纳社保能不能得到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三、工伤保险费由谁负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
    2023-06-24
    316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一、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1、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2、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4、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
    2024-01-17
    438人看过
  • 佛山顺德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申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如果申领的次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签领又不具备补发条件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实际签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1日起计算。2、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
    2023-05-10
    282人看过
  • 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员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园区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相关链接】
    2023-05-29
    197人看过
  • 医疗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医疗期待遇,也就是治病的时间;2、疾病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医疗待遇,可以在定点医院治疗,并依法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一、资阳3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铜川市3级工伤有赔偿金吗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2023-06-24
    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及工伤待遇的详细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1.赔偿项目有:(一)治(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生活护理费。(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一)丧葬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
    • 失业待遇保险的支付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
      办理失业证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第42条详细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9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规定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的,由承办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4条详细内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保险调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