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7:24:37 267 人看过

一、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吗

担保债权指的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二、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担保权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处于什么地位
    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是得到保障的,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担保权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
    2023-03-23
    318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怎么解决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怎么处理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1.债权申报主体的审核确认。一般情形下,担保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主体资格,但是担保人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全部清偿义务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并受偿。2.债权申报金额的审核确认。担保债权人应就全部债务申报债权。3.债权性质的审核确认。如果是不动产抵押只要已经办理首次登记,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除非抵押物预告登记时间在破产案件受理之日前一年以内的;如果是动产抵押,则管理人须审核其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和公告,如果没有办理,则不应
    2023-08-01
    272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申报规定有哪些?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3、未到期的债权;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
    2023-07-04
    215人看过
  • 破产企业在破产债权清偿中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一、怎么清理债务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二、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是什么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
    2023-03-14
    258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股东应承担债务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破产清算后股东应承担债务吗公司破产清算的,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要看股东是否如实出资,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破产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一)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三)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四)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
    2023-06-17
    338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债权债务会消灭吗
    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破产清算会计破产清算组职责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清算(qingsan)会计破产企业如何进行资产清查及会计处理清算(qingsan)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如何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清算组清理破产企业资产、负债等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Chapter1概述破产清算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有自身的特点:第一,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些基本假设对破产清算会计不再适用。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和货币计量)。进入清算破产以后,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第二,破产清算会计超越了传统财务会计一些基本原则的规范。会计核算
    2023-08-01
    239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旨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一、两者的区别《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
    2023-04-06
    74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债权债务抵销
    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一、公司倒闭清算财产程序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2023-03-10
    369人看过
  • 破产清偿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职工债权
    担保债权优先职工债权。对于担保债权和职工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新采取了“新老划断”的办法,规定在新法公布以前出现的破产,职工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的,要从有担保的财产中清偿。在新破产法公布后,将优先清偿担保债权,职工工资和其他福利从未担保财产中清偿。这一独创性规定,和中国国情密切相连,主要是考虑三方面的因素:第一,破产法与的关系,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抵押资产并不纳入到破产清偿顺位当中,而是独立于破产财产之外的资产;第二,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法律制度安排必须具有处理中国特色问题的智慧,对于复杂的职工债权问题的处理,既要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又要把它纳入到市场经济法律的整体框架来考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今后应更多地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第三,金融机构与债权人风险的考虑,如果担保债权不能依法实现的话,对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金融机构与债权人
    2023-05-05
    392人看过
  • 在破产清算中哪些属于优先债权
    在破产清算中属于优先债权的如下: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2023-02-15
    315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债权的申报与清算是如何进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如果满足相关情形,债务人、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如果满足相关情形,债务人、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破 产 财 产 分 配 : 债 权 人 异 议 如 何 处 理 ?根据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通知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则应在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在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
    2023-09-28
    40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确保在破产清算中维护自身权益?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应的债权证据。在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发来通知时,列席债权人会议,如果破产公司在会议上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遵照执行。在该计划执行失败时,企业破产,债权人按照自己的债权比例以及实现债权的顺序申领债权。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的顺序在第几个(一)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的顺序在第三位。(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
    2023-08-15
    281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债权人赔偿方式分析
    破产清算应该按照清偿的顺序赔偿债权人。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根据破产清算的方案确定。债务人欠下的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及抚恤费用,欠下的债务应当该划入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应该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人民法院应该在必要的时候决定在普通的债权组中设小额的债权组对重整的计划草案予以表决。破产清算的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
    2023-07-01
    30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先偿还债权人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一、企业的资不抵债造成的后果企业资不抵债的后果主要包括:1、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3、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处理企业债权债务。二、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具体如下: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公司债务;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
    2023-06-27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的财产和破产清算债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二、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
    • 破产债务清偿中的担保债务顺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8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之后受偿。
    • 破产清算中担保债权什么时候清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破产清算中担保债权一般在抵消债务人财产后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破产企业的担保债权在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如何确定?举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从上述三个条款规定中,可以得出三个结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
    • 债权人在破产清算中破产的能够撤销财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9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可撤销。 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无偿地转移于他人的一种积极的减少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属于赠与的一种。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