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么规定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0:18:28 108 人看过

一、法律怎么规定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由此看出,启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程序,必须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对申请书本身不进行审查,只要写明被执行人不履行或履行不能的事实及第三人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即可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直接送达,以便第三人提出异议。

二、第三人到期债权保全的问题是怎样的

1.第三人对诉讼保全未提出异议,而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如何处理

诉讼保全裁定只是要求第三人对债务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不得清偿,如果第三人未向被告清偿即履行了保全裁定确定的义务。需要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并告知其享有异议权。因此,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不论第三人是否在诉讼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其均享有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的法定权利。

2.人民法院可否对第三人的异议进行审查

第三人毕竟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并未被生效判决所确定,如果赋予人民法院审查权则会造成未审先判、审执不分的状况。但司法实践中,对第三人异议的不审查制度也存在现实的问题。由于第三人异议的无限制和法院审查异议的限制,人民法院往往一遇到第三人提出异议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不予执行,造成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保护处于失衡的状态,有违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必须在实质性审查和一概不审查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平等地保护申请执行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有必要赋予人民法院有限的审查权。可以在执行阶段增加一个听证程序,通知三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陈述和反驳意见。如果第三人提出的异议具有实质性内容且一时难以查明的则应当依法不予执行,告知申请执行人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第三人提出的异议属于明显违背事实、常理和逻辑,且不具有实质性抗辩内容的,则不予采纳,依法执行。

3.对第三人未到期的债权可否执行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规定,很多人认为不能对第三人未到期债权进行执行。这样的理解过于狭隘。债权未到期就不能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增加了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串通的风险,对申请执行人非常不利。事实上,对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完全可以兼顾申请执行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对该未到期债权进行冻结,要求第三人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债务,待债权到期后再依法执行。

4.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程序

人民法院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时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情况下,执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但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有的法院发执行通知书,还有的法院发执行裁定书,甚至有的法院将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和执行第三人财产同时进行。造成这些混乱的原因在于司法解释将债权的冻结和债权的变现混在了一起。,可将债权冻结和债权变现分开,第一步是债权的冻结,由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冻结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告知其异议权。第二步是债权变现,向第三人送达执行通知,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6-13
    3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第三人履行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与第三人履行规定是如果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由第3人代为履行相关的债务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实质是债务人地位的更换或分割,第三人对债务人承担实体的债务责任。而第三人履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第三人仍处于合同的关系之外,以第三人的地位,负有债务履行或清偿的义务,并不直接对债权人承担合同债务,债权人也不能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但第三人履行了属于债务人的债务后,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因债务人仍承担实质的债务责任,所以第三人履行不须经债权人同意。此时的第三人称为履行辅助人。这种单纯的履行义务的转移实际是合同义务的转托。所谓第三人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一、第3人履行的特点是什么?第三人履行具有如下特点:1、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需要参与合同的订立,也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2、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
    2023-06-23
    221人看过
  • 到期债权期限三年有哪些法律规定
    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诉讼丧失胜诉权。一、交通事故理赔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
    2023-06-23
    215人看过
  • 债权人在法定的债权到期能否强制执行
    债务人到期债权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履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移送执行人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划拨,变更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应收债权能否强制执行1、应收债权可以强制执行。债权人经过民事诉讼判决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仍未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
    2023-08-05
    92人看过
  • 怎么样去执行第三方债权呢
    一、怎么样去执行第三方债权呢执行第三方债权向法院申请即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次债权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那么法院是能到第三方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二、怎么样去实现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
    2024-02-08
    447人看过
  • 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吗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2023-06-13
    265人看过
  • 到期债权执行的法律手续是什么?
    行使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代位权原则,因此,行使到期债权的条件应当以代位权条件为基础。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的。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无异议。被执行人行使到期债权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应提出申请。可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即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时,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并应附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二)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
    2023-07-02
    123人看过
  • 冻结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怎么写
    一、怎么写冻结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第三人到期债权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事实和理由:(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到期债权与到期应得收益的区别到期应得收益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
    2023-06-19
    108人看过
  • 第三人到期债权保全的问题是怎样的
    一、第三人对诉讼保全未提出异议,而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如何处理有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可不予采纳,直接执行已保全的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理由是第三人对诉讼过程中的保全措施未提出异议,表明其接受了法院的保全行为,而如果其在执行阶段提出异议,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增加了不必要的司法成本。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出于自身利益及与被执行人关系的考虑,有可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笔者不赞成此观点。诉讼保全裁定只是要求第三人对债务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不得清偿,如果第三人未向被告清偿即履行了保全裁定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规定,需要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并告知其享有15天的异议权。因此,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不论第三人是否在诉讼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其均享有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的法定权利。二、人民法院可否对第三人的异议进行
    2023-05-02
    476人看过
  • 如何进行第三方债权的执行?
    要执行第三方债权,应当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对本次债权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一、房子拍卖后,债权人要赔偿债务怎么赔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受偿的先后顺序为:房子拍卖后,应当先清偿债务人指定的债务;债务人未指定的,优先履行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二、欠债人不肯还债怎么办1、欠债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欠债人主张债权,欠债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1)向法院起诉;(2)行政干预手法。2、要是
    2023-03-20
    101人看过
  • 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一、引起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应当对债权人偿还债务;2、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
    2023-02-22
    370人看过
  • 人民法院怎样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一、人民法院怎样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的规定如下:(1)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二、到期债权异议如何处理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异议的事实成立的,如所供的产品质量有争议,财产需经确认之诉后方能确定的,应及时通知第三人和申请执行人,“到期债权”立即中止执行。异议的事实不成立的,如执行法院核实后,到期债权的数额就是申请执行的标的,执行到期债权的财产就是申请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应及时发出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异议事实成立或异议事实
    2023-06-19
    358人看过
  • 对第三人到期债权查封的期限多久
    就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期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下: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予以明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一、权的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1、债权是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债权是请求给
    2023-02-23
    441人看过
  • 第三方债权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要执行第三方债权,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一、企业债务过高怎么办如果企业负债过高,可能导致破产。企业受理破产后,可以申请破产保全,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责清算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到期债权执行的新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享有到期债权的,可以执行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执行到期债权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被执行人
    2023-03-02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司法解释是什么,同时包括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性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两种观点均可接受的说。 最高院在《执行规定》中区分了其收益与第三人到期债权,但即使依照最高院自己的解释,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收益本身即第三人到期债权,只不过是将银行存款、工资收入等按照普通百姓一般观点,拟制为与一般的第三人到期债权不同。 故在本案中,在执行法院执行的先期工作中,如有笔录记载承租人对于租金等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就执行法院而言不妨采用前者,以有效的保护债权人之利益。而如果承租人提出异议
    • 法院执行到期债权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法律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28
      1、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和执行规定第46、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对异议部分不得强制执行,对第三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第三人异议,是指第三人对其与被执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到期债权以及到期债权的具体数额有异议。因此,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提出该异议的,法院不予审查,也不得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应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主
    • 能申请执行第三人欠的到期债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先财产保全到期债权,再提起代位权诉讼。
    • 法院如何执行到期债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8
      法律分析 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法院则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执行第三方到期债权裁定书应该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你问的执行第三方到期债权裁定书如下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第三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