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有权批准土地征收权限详细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9 20:49:52 174 人看过

一、究竟谁有权批准土地征收权限详细解读

土地征收权限划分如下:征收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二、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是:

1.协商解决,达成协商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解决,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提取诉讼。法院一般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三、土地征收补偿费应怎样分配的

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这样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三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n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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