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征地批文所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9:41:18 478 人看过

一、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可区别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或取缔性规范)。

一般认为,所谓效力性强制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规范;或者虽然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是如果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的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重大利益的规范。

所谓管理性强制规范或取缔性强制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违反此类规范继续履行合同,将会受到国家行政制裁,但合同本身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而只是破坏了国家对交易秩序的管理规范。违反此类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规范。

二、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的区分方法

理论界与实践中,均将强制性规范划分为效力性强制规范与管理性强制规范,但理论界对于效力性强制规范与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区分有着不同的观点。

现在我国比较成熟的观点是王利明教授的三分法:第一,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管理性规定)。

三、土地征收的审批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按照效力性强制规范的识别方法,我们认为《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从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征地批文的,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无效。但是如果承认合同的效力,必然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应当认定无效。因基于被征地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行政机关给被征地人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但是如果在判决之前行政机关取得征地批文,是否还要确定补偿协议无效,需要慎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协议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协议在法律上的地位及其效力
    (一)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1、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2、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之下所进行签订的话,协议是有效的。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7-03
    406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属于违法征地吗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征地批文是征地过程中最为核心的文件,它表现为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指的是它是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的标志,“启下”是指它是征地工作的起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8-04
    42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有什么生效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出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建设。征地补偿一般都是要签订协议的,如果有补充条款就要签订补充协议的,那么,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有什么生效条件?下面,就让下班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
    2023-03-03
    448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的征地行为合法吗
    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你要小心这很可能是违法征地拆迁您首先必须知道的是,征地信息中,有一些信息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比如: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等。还有一些信息,政府不需要主动公开,但是依被征收人申请应当公开的,比如: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等。可是,实际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很多地方征地信息公开做的不到位,该公开的不公开,又或者乡镇、村委会违法拆迁,根本没有合法的文件和材料。所以,您才会遇到什么文件都没看到,就要征收您的土地和房屋的情况。有一些当事人会认为,这么大的工程,征地文件肯定有的吧。其实不然。从爱土拆迁律师团长期办案的经验来看,您没有看到文件,大概率就没有文件。那么,既然没有文件,为什么我们还要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呢?因为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证明拆迁方确实没有合法的文件就在开展征收,进而证明
    2023-06-20
    461人看过
  •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与个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开发商与个人就征地补偿的各项问题能够达成意见一致就是可以的。协议书的签署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没有签署书面的协议书,很有可能导致后续出现纠纷的时候仅有口头的约定,没有书面的约定证据可以进行采纳。一、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
    2023-06-27
    10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书是否具备效力?
    如果协议约定有有效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这个协议就是长期有效土地征收协议书。作为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效力,在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后,效力结束。假如对补偿不满或是其他因素你要和政府打官司,协议将永远具有相关约束力和证据作用。土地征收协议书怎样为无效确定土地征收协议书无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直接到法院诉讼即可。征地协议书无效或者当事人要求确认征地协议无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直接到法院诉讼即可。征收补偿条例理顺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关系,然而,补偿协议的性质在实践中却引发了争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条例没有写明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实践中就产生了一些争议,有的地方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有
    2023-07-03
    393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补偿方案不可诉。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前置程序之一,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一并予以公告,也是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但是,行政法规并未明文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是在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其合法性一并予以审查。实践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因为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人民法院认为其不是独立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也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当然,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只有补偿方案,没有房屋征收决定的违法征收类型的案件,被征收人可以单独就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补偿方案可诉的例外情形。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包括什么1、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
    2023-07-04
    13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相关人是谁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吗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吗可以申请;根据《办法》规定,这些情形可申请仲裁: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人均耕地面
    2023-07-04
    26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是否有挽回的余地?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
    2023-07-08
    98人看过
  • 违法征地签的协议还有效吗
    一、违法征地签的协议还有效吗?协议无效,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依据是怎样的?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6-16
    362人看过
  • 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与土地赔偿有关吗?
    土地征用批准的有效期为两年。相关法律规定,农用地已经转用审批后,两年内没有实施具体的征地、用地行为的,批准的文件自动失效;已被征用但两年没有供地的,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下达时扣除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移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进行耕种,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即大家口中常说的“征地批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四十六条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在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张贴发布的,合法的征收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二、如何判
    2023-07-01
    457人看过
  • 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征地网上公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上公告不是征地公告的形式。征地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公布。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网上公布而不是以书面形式公布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合法的征地公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公告必须在依法批准征地方案后实施。征地计划是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地计划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并以表格形式填写,同时提供建设用地被征收(占用)土地权属汇总表;耕地以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建设征地(占)补偿标准;土地使用者对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资料。征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布征地计划的有关内容。二是公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征地公告办法》,征地补偿安
    2023-05-31
    46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协议范文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协议范文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
    2023-04-12
    47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规范与机制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最新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
    2023-07-11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协议是指政府或征地部门与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达成的书面协议,就土地征收的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方案等事项进行约定。 征地补偿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需要被征地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协... 更多>

    #征地补偿协议
    相关咨询
    • 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还有效吗,能否推翻协议?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9
      在征地拆迁实践当中,没有征地批文就来征收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对于征地批文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不是太关心,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补偿协议和补偿款上。但是拆迁律师必须提醒这样的被征收人,征地批文会从源头上影响您的补偿款。 如果把征地拆迁比如一个产业流程,那么征地批文属于这个产业的上游,而补偿协议和补偿款反而属于下游了。如果征地批文都没有,那么就意味着整个征地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存疑,不合法的拆迁项目,您还
    •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5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无效。没征地批文,那就是违法征地,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维权的。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
    • 拆迁协议没有征地批文有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30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无效。没征地批文,那就是违法征地,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维权的。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
    • 只有协议没有申请批文的用于征地的文书是否有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9
      无批文征地协议无效。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必须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有效性强制性规范,不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从严格控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来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没有征地批准,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应无效。
    • 没有征地批文却让签补偿协议,是不是存在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这不是很明显吗,都没有征地批文怎么能签协议呢至少要看到征地批文才行吧,如果你签了没有征地批文的话那么,很多时候都是很难维护了找再好的律师也都没有用所以及时的咨询律师能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