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23:11:45 224 人看过

一、必须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4、事实与理由。这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1)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2)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3)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的话,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进行操作,实际上我们国家对行政复议的范围也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针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是对于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方面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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