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案件之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0:30:42 466 人看过

一、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首先遵循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原则。

二、子女抚养权

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随父或母生活问题,法律首先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只有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决定。人民法院判决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由哪一方抚养子女。

(1)子女的情况如果子女在2周岁以下,一般应当有母亲抚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子女年满10周岁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主要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工作的稳定性、住所情况、文化程度、教育方式、生活习性等。

(3)优先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其他因素在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割舍不断的特殊关系,为充分保障当事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权,法律允许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但因为这种抚养方式需要当事人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如果双方不能相互配合和理解,可能反而会对子女的身心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人民法院一般是不能判决轮流抚养的,只能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2、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子女抚养费

1、抚养费的确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亲子鉴定处理原则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申请亲子鉴定时,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申请一方需承担证明义务,同时要严格把关举证妨碍,法院在处理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关于申请亲子鉴定的处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亲子鉴定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其次,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证明义务;第三,在举证妨碍的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最后,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举证妨碍的亲子鉴定案件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进行区分对待。申请亲子鉴定原则包括哪些?亲子鉴定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用于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申请亲子鉴定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亲子鉴定应当符合下列原则:1. 自愿性原则:进行亲子鉴定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或者欺骗申请人进行鉴定。2. 合法性原则:亲子鉴定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由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或者人员来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3.
    2023-10-24
    188人看过
  • 没有轮流抚养协议的离婚,如何处理子女问题?
    起诉离婚不签轮流抚养协议有用。如果夫妻双方想要轮流抚养孩子的话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就会尊重夫妻双方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上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准许的,但是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而且要由双方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
    2023-07-08
    295人看过
  • 未婚子女归谁抚养 怎么处理私生子抚养问题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一、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二、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父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一、民法审判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规定离婚双方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二、私生子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由孩子的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父母双方的抚养条
    2023-04-06
    386人看过
  • 协议离婚法定条件,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法定条件: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3、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一、离婚男孩判给哪方离婚男孩判决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是:1、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未婚的孩子的抚育权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能上
    2023-06-23
    426人看过
  • 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
    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外交部:本年7月9日发部苏字第(51)214号公函收悉。关于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经我们研究后,提出下列意见:来函为处理在华外侨婚姻案件因其本国法律与我国法律不同以致发生困难,认为嗣后我婚姻登记机关及司法机关对外侨间之婚姻案件以一概不予受理为宜。我们以为外侨居住我国,而我国对其如何成立以及因婚姻问题而发生的纠纷,一概置之不问,这种办法,似不妥善。来函谓苏联目前对于外侨婚姻问题亦采取不受理之原则;但按苏俄婚姻亲属及法第一三六条规定外国人与苏联人之婚姻或外国人在苏联领域内结婚者,依一般之规定登记之。又同条所附特则本于互惠之原则,外国人间之婚姻得依照本法第一编第二章之规定,在该国驻苏联境内之领事馆及大使馆登记之。至则概由法院审判并无本于互惠原则法院不受理而由领事馆或大使馆审判的规定。询之苏联专家所称亦大致相同。目前在华外侨婚姻问题的处理既已发生困难,自应求一适当解决办法。我
    2023-04-22
    310人看过
  •  处理未领证婚姻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与婚生子女一样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在法定年龄结婚但已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与婚生子女一样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问法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信息来回答您的问题。可以请您提供一下具体的标题或者问题吗?这样我才能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分析。这段话强调了未在法定年龄结婚但已有
    2023-11-12
    411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父方和母方均要求2周岁以上子女随自己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什么原则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由双方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原则为两岁以下子女,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会方便。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子女。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无其余子女,另一方有其余子女等;3、未成年子女满八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
    2023-07-22
    243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用和抚养权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抚养权: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还是需要看
    2023-07-04
    3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处理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问题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我们应该遵循的一个大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不让权的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对于法院来说审理抚养权问题案件的时候,是需要严格进行审查,应当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原则,所以一般不适用当庭宣判。如何解决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问题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
    2023-08-17
    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判原则是:(l)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
    2023-05-03
    348人看过
  •  父母与子女之间如何处理赡养问题?
    尽管男女之间出现了断绝关系,子女仍需履行赡养父母的道德义务。如果父母双方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协议,私自断绝关系可能会导致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父女之间出现了断绝关系,子女仍需履行赡养父母的道德义务。如果父母双方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协议,私自断绝关系可能会导致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2、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父 母 是 否 有 义 务 抚 养 子 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
    2023-09-25
    297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有哪些条件和原则
    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有:1、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自己愿意随当事人生活;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5、孩子不满两周岁。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由谁付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
    2023-08-01
    84人看过
  • 子女抚养在离婚案件中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如下:1、离婚后,哺乳期子女按照哺乳母亲抚养的原则;2、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离婚案件有什么庭审流程离婚案件的庭审流程如下: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或者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
    2023-07-02
    437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问题处理的一般规定
    1、母方优先抚养的条件(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2、父方优先抚养的条件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父方生活的。3、夫妻双方可争取抚养权的条件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2023-03-06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从利于小孩身心健康、从利于保障小孩的合法权益角度,判决小孩随父母中的哪一方生活。 2.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3.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在抚养问题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在抚养问题上如何实施: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
    • 涉外离婚程序之一及涉外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处理原则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涉外离婚程序之一:需提供的材料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涉外离婚程序之二:子女抚养问题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
    •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随父/母方生活 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
    • 财产子女抚养纠纷问题处理原则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动产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共有,不动产财产按照出资的比例占有该不动产的相应份额(双方中一方没有出资的,不出资那方不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同居双方均对子女付有抚养义务,谁付有抚养权根据协商,协商不成依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