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50:57 199 人看过

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的情形如下: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3.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4.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社区矫正机构有哪些

社区矫正机构,在中国,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的组织。具体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其中,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司法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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