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运费保险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1:12:57 178 人看过

关于买卖合同的运费险由谁承担,首先要根据协议约定,协议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以上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运费险是在买卖双方产生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由于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的服务。因此,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因买方原因发生退货事由时,退货运费本应由买方承担,因此相应的运费险也应由买方承担。同理,因卖方原因如质量问题等发生退货事由时,退货运费本应卖方承担,因此相应的运费险也应由卖方承担。当然,在购买了运费险的前提下,发生退货事由时,退货的运费最后由保险公司承担。

基本港和基本运费率

基本港(BasePort)。是运价表现定班轮公司的船一般要定期挂靠的港口。大多数为位于中心的较大口岸,港口设备条件比较好,货载多而稳定。规定为基本港口就不再限制货量。运往基本港口的货物一般均为直达运输,无需中途转船。但有时也因货量太少,船方决定中途转运,由船方自行安排,承担转船费用。按基本港口运费率向货方收取运费,不得加收转船附加费或直航附加费。并应签发直达提单。

非基本港口(Non-BasePort)。凡基本港口以外的港口都称为非基本港口。非基本港口一般除按基本港口收费外,还需另外加收转船附加费。达到一定货量时则改为加收直航附加费。例如新几内亚航线的侯尼阿腊港(HONIARA),便是所罗门群岛的基本港口;而基埃塔港(KIETA),则是非基本港口。运往基埃塔港口的货物运费率要在侯尼阿腊运费率的基础上增加转船附加费43.00美元(USD)/FT。

基本运费率(BasicRate)。运费率是每单位货物的价格,如每吨或每立方米即每运费吨的价格,也就是运费的单位。英文也可说成FreightUnitPrice。

基本运费率是运价表中对货物规定的必收的基本运费单价,是其它一些百分比收取附加费的计算基础。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如果有规定的话)两个部分构成的。所以,一些港口只查到基本费率,还不一定就是实际计算运费的完整单价。如东非航线上毛里求斯的路易斯港由香港转来的二程船,10级散杂货的基本费率是84美元(USD)/FT;港口附加费费率是4美元/F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运费保险找谁合适
    买卖合同运费保险由约定的主体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一、合同约定不明时应怎么履行?首先可以采取协议补充,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的进行约定;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
    2023-06-22
    34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付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买卖合同交付风险由谁来承担买卖合同交付风险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二、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买卖合
    2023-04-14
    2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付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一、如何减少造成货损的因素1.从标签角度上控制在物流中,货物种类五花八门,行
    2023-03-19
    42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运费应当由谁支付呀
    买卖合同中运费一般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支付的。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合同一般有哪些主要内容组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
    2023-06-22
    2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二、买卖合同纠纷
    2023-04-14
    46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费由自己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仲裁费和律师费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但如果仲裁协议有约定,或者属于商事仲裁的,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一、租房纠纷仲裁时需要收费吗仲裁是要收费的,具体根据所在地的规定来。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除上述情况外,
    2023-06-29
    29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就此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 运输合同风险承担由谁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0
      对运输合同风险承担由谁承担有以下解释: 1、看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的,一般自货物交承运人风险转移至买方一方; 3、当然,如果卖方选择的运输公司,因资质证件不全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由保险保险承担,无保险的,承运人责任的,承运人承担
    • 试用期买卖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30
      1、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问题,各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在我国,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内,合同虽未生效,标的物的交付也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但在此期间内,有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法律未作特殊规定。因此,该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依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买受人来承担。 2、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问题,各国立法和国际公约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采用物主主义即所有人主义,规定在标的物所
    •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损失由谁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27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动产送货上门的,送货途中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动产自提的,回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当事人约定在特定地点交付的,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后,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4、当事人对交货地点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货交
    •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由谁来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问题,各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在我国,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内,合同虽未生效,标的物的交付也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但在此期间内,有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法律未作特殊规定。 2、因此,该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依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买受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