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处理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5: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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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债务处理原则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原则有:
1.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2.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生效吗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不是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即使另一方没有签字,该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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